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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一男子参与双11活动,以11.11元的价格抢到一台小米冰箱,谁知等了两

河南安阳,一男子参与双11活动,以11.11元的价格抢到一台小米冰箱,谁知等了两天,旗舰店给他发来消息,因为系统配置错误,冰箱无法发出,建议他取消订单,为了表达歉意,给他30红包补偿,男子大怒,合着我白抢了?我不要红包,我要冰箱!你玩的起玩,玩不起你就别上这活动! 双11的时候,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信息铺天盖地,张先生没事就刷着看看,希望能够淘到心仪的商品。 张先生在手机上浏览,看着看着,突然发现一个秒杀预告,是小米旗舰店的预告信息,11.11元可以秒杀一台冰箱。 张先生顿时来了兴趣,他仔细看了页面中的信息,这款冰箱是小米206L三开门小冰箱,秒杀价确实只要11块1毛1。 张先生顿时喜上心头,家里的冰箱早就已经老旧,刚好趁着这个活动换成新的,这样的秒杀力度千载难逢! 到了活动当天,张先生立刻定好了闹钟,秒杀时间是早10点,晚8点,张先生到了8点,他心里紧张,在等待中做好了秒抢的准备。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马上就要到了抢购的时候。 他怕网速不够快,又把无线wifi关掉,换成了自己手机的5G网络,一切准备妥当,就等那激动人心的一刻! 张先生的手指都在颤抖,他卡好了秒点,那一刻好像在参加一场比赛,到了冲刺的阶段! 活动准时瞬间开启,张先生立刻点了进去,他进到了下单页面,立刻拍下,确认支付,输入密码!他眼急手快,一套流程下来也就七八秒钟! 当屏幕上显示,下单成功,等待发货,承诺11月20日送达! 张先生眉开眼笑,直夸自己干的漂亮!他赶紧截图发给家人,遇着这样的价格,能抢购到一台崭新的冰箱,这也太划算了! 张先生下单之后,他耐心的等待,他以为秒杀期间,发货量肯定会剧增。 谁知在等待的两天之内,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里的内容顿时令他傻眼了。 信息是小米旗舰店发给他的,上面显示: 您好,非常抱歉,您购买的冰箱产品,因系统配置错误将无法发出,建议您取消订单,为了表达歉意,我们将为您申请30红包作为补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就这短短一句话,把张先生的期待全部浇灭,张先生反复看了好几遍,心里的火腾一下就窜到了头顶! 张先生认为,我辛辛苦苦守着点来秒杀冰箱,我是按照你们设置的规则抢到的冰箱。 如今我钱也付了,页面也承诺了发货时间,凭什么你们说取消就取消,你们这是在耍着玩吗? 是你们系统赔偿错误,跟我们消费者有啥关系,谁错了谁担责,这个道理小孩都懂! 张先生立刻联系了小米客服,客服只是一个劲地说着抱歉,还说考虑到用户的体验,会给他30元优惠券或者赠品作为补偿。 张先生当然不愿意了,折腾了半天,耗时耗力耗了高兴,到了最后,等于白抢! 张先生告诉客服,我不要红包,我要冰箱,你们设置错误,凭啥要求消费者来买单? 之后张先生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助自己,记者联系到购物平台的客服,客服回应,这种情况,可能是商品设置错了价格。 不过客服又说,要张先生不要担心,无论是什么原因,既然已经能够下单成功,卖家就是需要正常履约的。 如果商家就是价格设置错误,他们不想发货,那么按照规则,平台是可以对商家进行处罚。 可是客服又说了另一种情况,如果这冰箱成交价太低,那么商家宁愿受罚也不会发货。 之后客服回应,会在24小时给出处理意见,张先生火冒三丈,直接对着屏幕喊话: 你玩的起就玩,玩不起你就别上这活动! 《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49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用户提交订单成功后,合同即成立。 旗舰店发布11.11元秒杀冰箱的信息,明确了商品型号、价格、发货时间,构成有效要约。 张先生按规则完成下单成功支付,双方买卖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 商家以“系统配置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张先生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交付冰箱的义务,而非仅接受30元红包补偿。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予以撤销。 商家主张系统配置错误,本质是试图以重大误解撤销合同,但商家的主张难以成立。 一方面,重大误解需要满足对合同核心内容产生实质错误认识,而且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小米作为专业电商经营者,对促销活动价格设置负有更高审慎注意义务。 因此,系统配置错误属于自身管理疏漏,并非合理误解。 另一方面,双11大促期间低价秒杀是常见营销模式,张先生作为善意消费者,基于平台公示信息下单,无义务核实该价格是否有误。 商家不能将自身过错导致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因此,商家撤销合同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张先生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关注@王哥说法,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