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朋友圈”扩容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迎来三个新成员

活动现场。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供图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唐雨)11月22日,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在重庆召开。

此次会议聚焦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汇聚行业主管部门、法院、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高校、律所、企业等多方代表,共商航运仲裁协同发展新路径。

据悉,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成立于2024年,由上海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共同发起,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资源整合和规则协同,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合作机制最成熟的区域航运仲裁合作平台之一。

会上,宜宾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遵义仲裁委员会作为新成员,正式加入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将进一步织密联盟服务长江经济带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覆盖网”,让区域航运和多式联运仲裁协同的“力量链”更强。

主旨研讨环节,多位嘉宾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与长江航运仲裁的融合发展,展开思索与探讨。

中国国际私法协会副会长王国华表示,为推进多式联运与航运仲裁深度融合,建议研究制定多式联运仲裁规则,增强规则体系的全面性,并推进与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的航运仲裁规则的衔接,明确责任划分与举证标准,以适应多式联运环节多等特性。

同时,深化联动机制,与海事法院、民用航空局、海事局等建立协作机制,发挥“调解+仲裁”在解决航运纠纷中的优势,实现双通道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

此外,在现有智慧仲裁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多式联运纠纷在线办理专区,探索全流程线上处理,提升航运仲裁科技含量与服务效率。

“多式联运不仅是一种运输方式的重构,更是贸易便利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催化剂。”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副庭长杨洪波表示,多式联运模式给法治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快速发展,多式联运纠纷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亟需专业化、多元化的解决机制。而与诉讼相比,仲裁在解决多式联运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如何建立新通道多元解纷体系?杨洪波认为可以从构建科学协同机制、创新仲裁规则、完善司法支持措施等方面进行。

据介绍,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实现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资源的深度整合,更搭建起跨区域、跨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为航运仲裁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