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省委政法委对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力建设和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
当前,汕头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即日起,汕头政法推出《“枫桥经验”在汕头》栏目,聚焦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线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
近日,汕头潮南法院陇田法庭收到一纸特殊的诉状,儿媳与公公因10万元建房借款对簿公堂,背后牵扯到一段已然破裂的婚姻。办案法官在法官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为这起纠纷迎来了一个“案结、事了、人和”的结局。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研判认为,直接开庭审理、判决,可能加深家庭的裂痕,甚至引发新的矛盾,于是并没有急于安排开庭,而是依托法院“家门口”的解纷网,将案件引入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并邀请了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组成“熟人局”。
通过“背对背”的初步沟通,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起借贷纠纷背后隐藏着另一起矛盾,原告小丽(化名)与被告老郑(化名)的儿子小郑(化名)双方感情破裂,家庭关系紧张,从而导致原先用于建房的借款偿还问题激化。如果只处理借款,不化解心结,矛盾根本无法根除。

面对这一“案中案”,法官发挥法官工作室平台优势,一边“背对背”探心结,法官和调解员分头与小丽及小郑、老郑沟通,在法官工作室这个缓和、和谐的环境中,倾听各方的真实诉求和苦衷,为后续调解打下了信任基础;另一边“面对面”促和解,在厘清症结后,组织双方坐到一起。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权利义务,阐明利弊关系;调解员则从人情事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和为贵,促使双方从“讨债”转向了如何妥善处理这段婚姻关系,并一揽子解决借款问题。最终,小丽与小郑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小丽同意将10万元借款减为6万元,老郑当场将款项转给小丽。一段争吵不休的婚姻家庭矛盾,得到了彻底、有效的解决。
这起案件,调解的不仅是一笔债务,更是一个家庭的纠葛。小丽放下了执念,开始了新生活;小郑一家也卸下了包袱,避免了亲情在诉讼中进一步消耗。10万元减为6万元,换来的是一份内心的释然与未来的安宁。这正是多元解纷体系所追求的更高价值——司法的温度,在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潮南法院在全区各镇(街)深耕“家门口”解纷网的一个生动缩影。法官工作室将纠纷解决从庄严的审判庭前移到更贴近群众的村(社区)一线,不仅是法院触角的延伸,更是一个融合了法官专业指导、调解员人情练达、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解纷枢纽”,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