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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一起女儿起诉重病父亲的案件引发热议。一名女大学生要求患癌父亲变卖唯一住

近日,珠海一起女儿起诉重病父亲的案件引发热议。一名女大学生要求患癌父亲变卖唯一住房供自己留学,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底线,又彰显了人性温度,获得舆论广泛好评。 案件核心矛盾 据媒体报道,该女生父母早年离异,她随母亲生活。父亲确诊癌症后,名下仅有一套自住房产。女生认为父亲有义务支持自己海外深造(预计费用超百万),主张变卖房产;父亲则称治病已花光积蓄,卖房将无处栖身。 法院判决要点 驳回女儿诉请:法院认定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限于"不能独立生活"情形,留学属非必要教育支出,不属于法定义务范围。 保障居住权:特别指出《民法典》第366条关于居住权的规定,重病患者唯一住房不应被强制执行。 道德谴责:判决书明确批评"牺牲父母生存权益满足自我提升"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社会反响 法律界:认可判决准确把握了《民法典》第26条(抚养义务范围)与第1043条(家风条款)的平衡。 网友评论:"父母的爱不是无限提款机""留学可以贷款,父亲的生命只有一次"等观点获高赞。 教育专家:建议完善助学贷款体系,避免将教育压力转嫁给家庭。 延伸思考 该案折射出部分年轻人对家庭责任的认知偏差。数据显示,我国留学生中约23%依赖父母卖房/借款,这种"教育投资"往往伴随巨大风险。法院此次判决为类似家庭纠纷确立了重要判例,强调成年子女应自立,而非将父母置于生存与亲情的两难境地。 亲人起诉 家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