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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冲动盗车,济南市中公安速破“乌龙”盗窃案

“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回来,太感谢民警同志了!”拿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济南市民李先生紧握着市中分局白马山派出所民警的手连连道谢。这起“乌龙”盗窃案,因嫌疑人醉酒冲动引发,更因民警高效办案温暖人心。

11月11日晚,李先生到白马山附近某餐馆聚餐,将自己的灰色轻便型电动车停在门口,急着进店竟忘拔钥匙。当他用餐结束准备回家时,发现电动车已不翼而飞,随即拨打110报警。接警后,白马山派出所民警迅速抵达案发现场。通过细致走访与案件研判,在分局刑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办案人员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及其在莱芜区的最新活动轨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11月17日,白马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奔赴莱芜实施抓捕,顺利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王某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案发当晚他饮酒过多,在回家途中发现了李先生未拔钥匙的电动车。他当时“脑子一热”,想省一笔打车费,便临时起意将车骑走。然而,在将车骑回天桥区住所附近后,王某酒醒大半,心中后悔又害怕,便将车辆的车牌卸下藏于家中,将电动车弃置一旁。案件查明后,民警根据王某的指认,迅速追回了那辆灰色轻便型电动车,并第一时间返还给了受害人李先生。尽管王某辩称醉酒冲动,但其行为已侵犯他人财产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饮酒后需保持理智,勿因冲动违法;车主停车务必拔钥匙、锁好车,贵重物品不随意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