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社接到山东、河北等地提供的多条举报信息,有不明人员(手机号:1821XXX2783、1352XXX4950、1521XXX7358)冒充中国环境报社记者,甚至持伪造记者证,进行违法活动。
对此,我社严正声明:
一、我社所有持证记者,均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者网”可查,请相关单位注意甄别,核实记者身份。
二、伪造记者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的相关规定,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遇无法验明身份、索要财物或要求汇款至非中国环境报社及子公司名下账户的,建议相关单位直接报警,我社亦将全力配合调查工作。
三、中国环境报社经营活动均通过正规渠道开展,全部子公司公开可查;若签署合同或汇款的主体名称与如下公司名称不一致的,均涉嫌欺诈,请各企事业单位注意甄别:
(1)中国环境报社有限公司
(2)北京绿色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3)《环境经济》杂志社有限公司
(4)绿道(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5)国环产研(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华夏绿洲传媒有限公司
(七)国环创新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四、我社对任何冒充中国环境报社记者身份或假借中国环境报社、《环境经济》杂志社、中国环境网名义进行不当行为的组织和个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环境报社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