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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在逛街时,突然被一陌生男子扑倒,一边扒她裤子一边强吻她,女子想推开对方

西安一女子在逛街时,突然被一陌生男子扑倒,一边扒她裤子一边强吻她,女子想推开对方,可奈何对方力气很大,完全推不动,当男子嘴接触她的嘴时,她干脆一狠心,直接咬破男子嘴唇,才让男子退却,女子趁机逃脱,而法院的判决,却让女子很不满意! 女子名叫李娟(化名),今年28岁,是西安一家幼儿园的老师,平时性格温和,连踩死只蚂蚁都心疼。那天周末,她特意换了条新买的连衣裙,想去钟楼附近的商场给妈妈挑件生日礼,没曾想,刚走到步行街的拐角,就被一个突然冲出来的陌生男子死死按住。男子一米八几的个头,体重看着得有两百斤,李娟被按在地上,胳膊肘磕在水泥地上生疼,哭喊着挣扎,可对方的手已经摸到了她的裤腰,腥臭的呼吸喷在脸上,她脑子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念头——不能让他得逞! 当男子的嘴凑过来时,李娟咬着牙憋足了劲,狠狠一口咬下去,血腥味瞬间在嘴里散开,男子疼得惨叫一声,捂着嘴唇松开了手。她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裙子被扯得破烂,膝盖也磨出了血,只顾着往前跑,直到冲进一家服装店,店员赶紧锁上门,她才瘫在地上放声大哭,浑身抖得像筛糠。后来警察赶到,调取监控很快抓到了男子,他交代自己是临时起意,看到李娟长得漂亮就动了邪念。 李娟本以为,这样的恶性袭击,男子肯定会被判重刑。可法院开庭时,她却傻了眼——男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她忍不住当庭质问:“他都要强奸我了,就判这么点时间?我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不敢一个人出门,他的代价也太小了!”法官解释,因男子未实际实施强奸行为,且李娟的反抗未造成其重伤,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该判决已属合理范围内的量刑。 回家的路上,李娟越想越委屈,眼泪止不住地流。她给闺蜜打电话,声音哽咽:“我当时要是没敢咬他,后果不堪设想,可现在他只坐一年多牢,出来后会不会报复我?”闺蜜陪着她去做心理疏导,咨询师说她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需要长期治疗。那段时间,她辞掉了幼儿园的工作,因为看到男性家长都会下意识地害怕,家里的窗户也换了加厚的防盗窗,出门必须有人陪同,原本阳光开朗的人,变得沉默又敏感。 其实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去年郑州就有一起类似事件,女子被陌生男子拖拽猥亵,反抗时抓伤对方,最终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女子同样觉得判决过轻。有法律专家解释,强制猥亵罪的量刑一般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造成严重后果,1-2年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但从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来看,这样的惩罚确实难以抚平她们的伤痛。这也暴露了一个问题:法律的量刑标准,有时难以完全匹配受害者的情感诉求。 李娟后来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很多网友都为她抱不平:“1年6个月太轻了,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受害者要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施暴者却很快就能出来,太不公平了!”也有网友理性分析:“法律讲究证据和条文,法官只能依法判决,但或许可以考虑增加精神损害赔偿,让受害者得到更多慰藉。” 这件事也给所有女性提了个醒: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时要果断反抗,保留证据。可李娟始终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受了这么大的伤害,施暴者却能轻易“脱身”。她只希望,未来能有更完善的法律,既能严惩施暴者,也能给受害者更多的保护和公平。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