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反被摔死,结果狗主人带人砸门,一死三伤!这案反转太狠了! 一条狗,竟要了一个人的命?山西长治这起“狗咬人引发命案”,一审开庭直接炸出惊天疑点:那把“凶器剔骨刀”,上面只有被告老人的DNA,没有关键伤者韩某的任何生物痕迹! 这下可就耐人寻味了!如果刀上都没韩某的血,那他到底是被谁伤的?律师当场发问:现场那么乱,对方还带了家伙,会不会是自己人误伤?这可不是瞎猜,而是直接动摇了整个案件的定性基础! 事情起因是男子被狗咬了,狗主不赔不道歉,还放话“狗比人值钱”。够主人他们不走法律程序,反而半夜带人上门,砸门、踹窗、撬锁,硬闯民宅,把老人一家团团围住,拳脚相加。屋里就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报警打了五次,警察还没到,他们已经动手了。 生死关头,老人被逼到厨房墙角,摸出一把平时杀鱼的刀挥舞自保。混乱中,狗主人郭某中刀身亡,三人受伤。来“讨说法”就是去室打砸恐吓的吗?法入侵、持械打砸、围殴老人,哪一条不是严重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老人还手,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以后谁家被砸门、被围殴,还敢反抗?难道要等被打死才算“没超过限度”? 表面看是邻里纠纷,实则是对“正当防卫”底线的考验。法律不能要求一个被围殴的老人,在黑暗中冷静判断每一刀该往哪刺。它保护的,不该只是“谁死谁有理”,更该是“谁先动手谁有错”。 我们支持讲理,但更支持讲法!支持每一个被欺负到墙角的人,能有勇气说“不”! 这起“黑暗中的反抗”,值得一个公正的判决。 因为该案怎么判对社会影响深远,有当年昆山龙哥的苗头,需要谨慎并综合各方面考虑社会影响。 最终怎么判,咱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