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基金)[2025]2175号
为促进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司债,基金代码:51103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1月14日起为公司债提供一般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3日
上证公告(基金)[2025]2175号
为促进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司债,基金代码:51103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1月14日起为公司债提供一般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