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位男子在家接到妻子的电话,称自己下班快要到家了,赶紧帮忙占个车位。男子也是一个奇葩,居然安排自己的小孩去帮妈妈“人肉占位”。当时孩子站在车位上等妈妈,期间,一位女子开车准备入库,女子不顾孩子安全,强行停到车位内。孩子吓得跑回家告诉了自己爸爸。等爸爸来到车位时,看到女子已经停好车并且离去。男子气得,直接给女子车胎的气给放掉了。 大风新闻11月1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回到家后,这位父亲看到小孩的情绪不大对,估计刚刚被女子停车时斥责吓到,不过幸亏孩子没有受伤,否则损害更大。 事出皆有因,“让小孩人肉占位”、“女邻居停车无视小孩安全”、“父亲气得给车胎放气”,纷纷扰扰、各有不是。总之,这件事该如何判定呢? 在一个下班的傍晚,一位妈妈给丈夫打电话,称自己下班快到家了,赶紧去楼下给自己占个车位。 听到此话,这位丈夫居然直接安排自己的小孩,让他下楼帮妈妈找个车位占着。小孩很听话,爸爸如此安排,他就照做了。 谁知道,女邻居也正好下班,她看中了孩子占据的车位。当时她一看就知道,小孩在这边人肉占位,但是仍然不顾孩子的安全,无视小孩的存在,一脚油门就倒进了车库。 孩子当时被女司机的油门给吓到了,哭哭啼啼的跑回了家,把这件事告诉给了爸爸。孩子父亲气愤至极,准备下楼找女邻居理论。 下楼之后才发现,女邻居已经停好了车辆,离开了现场。男子很气愤,通过某些渠道,了解到女邻居的联系方式,当下就打个电话过去了。 接到电话,男子称:“车子停进去了是吧?这事就这样过去了?你差点撞到我儿子了。”听到这话,女子有些慌,赶紧就挂掉了电话。 男子看到女子挂电话,更加生气,直接跑到楼下,来到女邻居车子旁边,准备给她车胎放气。女邻居因为打开了哨兵模式,收到提醒之后,飞快下楼查看情况。 正好,男子放车胎气的时候,被女邻居抓个正着,她立刻将这一幕给拍了下来。拍摄完毕,女子拨打了报警电话。 工作人员介入处理之后,对双方进行了协调。男子称,当时她无视小孩,直接车辆对着孩子倒车,已经给孩子造成了心理负担。而且事后他也约了女子到一楼来谈判协商,但是遭到了拒绝。 而女邻居表示,当时拒绝下来沟通,是因为害怕男子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并不是故意躲避。 最后,经过协商处理,女子称也不会追究男子的责任,双方达成和解。 1.父亲让未成年小孩到车位上“人肉占位”,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侵占公共资源,对其他车主不公平,违背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亲作为监护人,需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 本案中的父亲,安排小孩去人肉占为,这个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公共车位讲究的是先到先得,提前占位扰乱了公共秩序。父亲应该引导孩子遵守规则,而不是教唆犯错。 2.面对小孩人肉占位,女邻居直接无视,不顾小孩安全,直接开进库里。如果造成小孩伤亡,女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刑法》规定,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人肉占位存在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如果无视小孩存在,不顾孩子安全,造成小孩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责任的认定,就在于这位女邻居是否尽到合理义务。由于她已经注意到小孩,但是仍然无视,不顾小孩安危,强行入库。在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小孩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然不规避,一旦引发事故,女子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3.男子为了泄愤,随意将女子汽车车胎的气给放掉,此举是否违法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重的,会被处以5-10日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元罚款。如果放气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位父亲因为泄愤,单纯放气,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所幸尚未发生重大事故,否则还需要面临刑事处罚。 经过调解,男子也认识到人肉占位的错误,认识到随意放车胎气的危害;女子也认识到不该无视小孩的安危。双方和解、避免矛盾升级。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