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地方行政特点:两京统辖、三司分治。
🍃三司分治(省级部门):
1⃣都指挥使司(都司),掌兵;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
2⃣承宣布政使司(藩司),管民政、财政,地方蕞高长官;与六部、都察院均有关联。
3⃣提刑按察使司(臬司),掌管地方司法刑狱、监察按劾、治理驿传;受命于刑部和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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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分十三个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福建、湖广、广东、广西),每个省以三司为统领,设三个领导岗位,各司其职,互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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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设州/府、县,分级治之。
🍃县级体系:
1⃣一级“官”:公务员三人(知县、县丞和主簿)
2⃣二级“吏”:事业编若干(礼、吏、户、兵、刑、工6部门一线负责人)
3⃣三级“役”:合同工、临时工若干。(不拿工资白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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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知县为流官,地方的胥吏才是掌握机器运转的人。
🍃主簿作为地头蛇老大,为胥吏撑腰。
🍃胥吏们没有固定收入,便疯狂地玩弄手中那一点点的权力,榨取百姓血汗,使之活的狼狈不堪,还经常面临牢狱之灾。
🍃范渊这些乡绅则是这群胥吏的靠山;
🍃宋仁(之前帅敦诚的主簿)、鹿飞龙之流,则在各县搅弄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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