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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开心农场”变“社区烦心事”公共空间治理谁来管?

近日,本栏目热线接到多位业主反映与投诉:其所居住楼栋的屋顶平台被个别业主擅自改造成“私家菜园”,不仅造成环境脏乱,还引发邻里关系紧张,更让大家担忧建筑安全问题。这一现象并非个例,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当下,楼顶公共区域的权属界定与使用规范问题,正成为检验基层治理智慧的一道现实考题。

业主投诉

顶楼菜园“种”亮邻里和谐红灯

住在顺庆区某小区顶楼的业主张女士向物业工作人员大倒苦水:“每天施肥的味道直往家里窜,夏天根本不敢开窗。”她表示,楼顶的菜园已存在近一年,菜园主人所用的有机肥气味刺鼻,还吸引了大量蚊虫,严重影响了她和家人的生活。

高坪区某小区业主李先生则担忧建筑安全问题。他提到,种菜业主在楼顶铺设了厚厚的土层,整栋楼的业主都担心长期下来会堵塞排水口、加重楼板负荷,若造成渗漏或结构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李先生曾多次与对方沟通,但对方以“绿化环境、利用闲置空间”为由拒不整改,无奈之下,李先生和其他业主只好向物业和社区投诉。

部门解读

明令禁止公共区域私自种菜

面对上述李先生小区的这一投诉,小区物业负责人何先生坦言十分无奈,他表示接到投诉后已多次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但收效甚微,“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劝导、协调和告知为主,遇到不配合的业主,工作很难推进”。

事实上,这种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私自种菜的行为是明确被禁止的。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同时,民法典也明确禁止在屋顶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违规搭建或进行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其他行为。

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说明,屋顶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必须征得相关业主共同同意。业主私自种菜,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泥土、肥料和积水还会带来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进而引发邻里矛盾,物业和业委会有责任予以制止。对于拒不整改的业主,相关执法部门可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治理之道

化解矛盾需“疏堵结合”

如何有效治理这一顽疾?基层社区在实践中探索出了“疏堵结合”的路径。

“堵”的核心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由街道、社区牵头,联合物业、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硬骨头”依法强制清理,切实树立规则权威。

“疏”的关键在积极引导、满足需求。正如某成功解决类似问题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分享的经验:“我们了解到部分老年业主有种植情怀,便出面协调,在小区边缘的闲置空地划出‘共享农园’,通过报名抽签的方式分配给他们耕种,既满足了业主需求,又规范了管理、化解了矛盾。”

专家建议,业委会(物管会)应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将楼顶等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则写入《管理规约》,使之成为全体业主共同遵守的“小区宪法”;物业公司则需加强日常巡查与宣传,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报告,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姜明)

律师说法

行为违法需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边界,本栏目法律顾问、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欢律师从法律角度展开深入剖析。

王律师指出,该行为首先构成民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屋顶平台属于典型的共有部分。“个别业主未经共同决定,私自占用共有部分谋取私利,实质侵犯了整栋楼业主对屋顶平台的共有权。”王律师说,“同时,种菜产生的气味、蚊虫及安全隐患等,侵害了相邻业主的居住环境,违反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构成相邻权侵害。”因此,受损业主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若该行为造成实际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行政法规。”王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明确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若屋顶种菜堆放的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相关部门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外,正如住建部门所述,对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且可视情况处以罚款。

王律师特别强调了潜在的安全与责任风险:“一旦因楼顶覆土过重导致建筑结构损伤,或因施肥、浇水引发渗漏,给楼下业主造成财产损失,种菜业主需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若因堵塞排水导致屋顶积水,在暴雨天气引发更严重损失,相关责任人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