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找记者?男子开奔驰车进入地下停车场,结果车子太高,天窗被喷淋头刮坏,损失两万多!男子认为物业保安没有尽到提醒责任,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而物业负责人说:“地下室入口这么大限高的标志,你看不到吗?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奔驰车进地下车库,天窗被喷淋头刮坏,损失两万多!车主怒找记者维权,直言“保安没提醒,物业必须赔”,可物业负责人一句话怼得网友炸了锅:“地下室入口这么大的限高标志,你看不到吗?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这段争议视频一曝光,评论区直接吵成了菜市场。有人骂车主“开奔驰还想讹人”,也有人替他喊冤“保安多嘴提醒下能怎样”。可拨开情绪的迷雾,这事根本不是“谁态度横”的问题,而是藏着成年人最该懂的责任边界。 先看法律层面,根据《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地下车库常见限高多在2.2米-3.2米之间,而奔驰商务车本身高度往往接近或超过限值,车主作为驾驶人,对自身车辆尺寸和道路警示标志负有首要注意义务。司法实践中也明确,若限高标志设置合规、清晰,驾驶人未观察导致事故,通常需自行担责。 再看情理角度,物业的核心责任是设置合规警示标识并维护完好,而非对每辆车逐个提醒。就像网友说的:“难道走路没看红绿灯被撞,还要怪交警没拉着你?” 车主自己疏忽导致损失,却把责任推给物业,本质是“自己的过错,别人买单”的甩锅心态。 但这事也给物业提了醒:虽然无强制提醒义务,但地下车库喷淋头这类“隐性限高”处,若能额外增设警示,或许能避免纠纷。不过这是优化建议,绝非免责理由——成年人的世界,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反观现实,类似的“甩锅式维权”并不少见:闯红灯被撞怪车主没减速,忘关窗户丢东西怪物业没巡逻。其实责任边界从来很清晰:警示到位≠包揽一切,他人提醒是情分,自我注意才是本分。 你觉得物业该赔偿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理性讨论不站队~奔驰车堵路 奔驰买车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