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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义之举,还是违法犯罪?”上海嘉定,一名大学生网购了一把电梯广告通用钥匙,

“这是正义之举,还是违法犯罪?”上海嘉定,一名大学生网购了一把电梯广告通用钥匙,一口气关停了100多块小区电梯广告!大学生:“电梯广告属于一种入侵式广告。这声音很吵,大家对此也十分不满,我是做好事!”   电梯门刚关上,广告声就“炸”了出来,要么是重复到洗脑的促销口号,要么是分贝超标的背景音乐,“嗡嗡”的像苍蝇在耳边打转,想躲都躲不开。   “电视能换台,手机能划走,可电梯我总不能不坐吧?”孔同学无奈道,这广告既关不掉也躲不开,硬生生闯进大家的出行空间,好心情全被搅没了。   为了摆脱这烦人的噪音,孔同学开始在网上搜“怎么关电梯广告”,没想到还真让他找到了“门道”。   原来不少电梯广告屏都有手动开关,外面带个小锁孔,而网上花几块钱就能买到通用钥匙。看着这把小小的钥匙,他心里冒出个念头:“既然大家都烦,那我就帮着把这噪音停了。”   于是他果断下单,拿到钥匙后,趁着周末在小区里跑前跑后,一栋楼一栋楼地查,一个电梯一个电梯地操作。   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转,原本吵吵嚷嚷的广告屏就黑了下来,电梯里瞬间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前后忙活下来,他一共关停了100多块广告屏,还把这事发到网上,觉得自己做了件“为民除害”的好事。   可帖子刚火,就有律师泼了冷水:“广告公司能在电梯里放广告,大多是和小区业委会签了合同、交了租金的,相当于合法拿到了使用权。   孔同学没经过任何一方同意就强行关停,要是造成广告公司损失,可能涉嫌《刑法》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是行为太随意,扰乱了小区正常管理,还可能算寻衅滋事,得面临刑事处罚。”   这话一出网上瞬间分成两派,支持孔同学的人占了大多数,不少人留言吐槽:“说得太对了!电梯广告收益从来没给业主分过,装的时候也没问过我们同不同意,凭啥强行播?”   还有人感同身受:“一进电梯就被广告洗脑,眼睛耳朵都受折磨,孔同学这就是见义勇为!”更有人调侃:“手机看广告还能换个奖励,电梯广告啥用没有,纯纯浪费时间!”   也有理性声音提醒:“理解烦广告的心情,但做事得讲规矩,不能自己觉得对就乱来,要是人人都按自己的想法‘出头’,小区秩序不就乱了?”   其实细想就知道,孔同学的初衷真没毛病,他不是为了自己,是想帮大家解决实际问题,这份心意像冬日里的暖光,戳中了很多人被电梯广告骚扰的共鸣点。   现在不少小区的电梯广告,确实有点“越界”:声音开得震天响,内容重复到让人烦躁,有的甚至在早高峰赶时间、深夜回家休息时,还照样大声播放,完全不顾及居民感受。。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广告收益大多“悄无声息”,业主既没见过分红,也没参与过“要不要装广告”“怎么装广告”的讨论,心里难免有气。   但从法律角度看,这事还真不能只看“心意”,律师说的没错,广告公司和业委会签了合同、交了租金,就拥有了合法使用权,孔同学没经过广告公司或业委会同意,私自用通用钥匙关停广告屏,确实可能侵犯广告公司的合法权益。   要是广告公司因为没法正常投放广告,产生了经济损失,找上门索赔,孔同学得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情节严重点,比如不小心损坏了广告屏,或者因为关停广告影响了电梯正常运行,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那问题来了,大家对电梯广告的不满是真的,孔同学的初衷也是好的,为啥最后可能“好心办坏事”?关键就在于“维权方式不对”。   想解决电梯广告的问题,不是没有合法路径,比如联合其他业主,一起找业委会提诉求,要求调整广告音量、控制播放时间,甚至重新讨论“要不要继续投放广告”。   要是业委会不作为,还能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用规章制度维护大家的公共权益,这些方式虽然比“直接关广告”麻烦点,但既合规又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不会给自己惹麻烦。   孔同学的事能引发这么大热议,本质上是大家对“公共空间权益”的关注,电梯是小区居民的公共空间,不是广告公司的“私人广告牌”,更不该成为“入侵式广告”的阵地。   业委会在引进广告时,该多听听业主的意见,平衡好“广告收益”和“居民感受”,别光顾着赚钱忽略了大家的体验,广告公司也该有边界感,别把广告当成“强行灌输”的工具,适当降低音量、优化内容,让广告不那么招人烦,才是长久之计。 参考信源: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闭了上百个电梯广告 称“这东西很吵 大家对此也不满” 律师:该学生行为或涉嫌犯罪——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