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元璋建国之初,建立了官妓制度,除了淡烟轻粉十六楼,还有大量的乐户,凡隶在乐籍者,每年须得纳税,称为花捐,这笔钱归礼部征收。洪武皇帝创立此制的本意是,用花捐的银子来解决每三年一次的会试费用,但是征收的花捐是多少,无人查究,花出去多少也无从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