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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投,是我看完电影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真事,我们县发生的,就是和我小学一起上

第一次投,是我看完电影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真事,我们县发生的,就是和我小学一起上过的女生,她当时五年级,我当时一年级。 然后我大二的时候,她找了一个对象,找了应该挺长时间的,已经要订婚了,然后她和他对象出去婚前旅行,男方爸妈还给了二十万说是彩礼(男方说的)。 结果他俩出去玩了三天,那男的回来了,拿着女孩的身份证和一盆骨灰说人死了,已经火化了(我不明白,没有家里人的同意能直接火化吗)。 说是那女孩有隐疾,出去玩发病了,然后病死了。(当时是一月份) 然后在三月份,女方父母了解到这男的是在骗他们,是一天夜里女孩肚子难受,男的眼睁睁的看着,不打120,不给女孩父母打电话,难受数小时后女孩意识逐渐模糊才打算去医院,路上用了4个多小时【平时打车只要15分钟],去了医院不走急诊,在医院门口停住脚步,不进医院门而是停住把女孩搭在他脖子上的手臂放下来,男的还不求救,把女孩拖到另一边,不知做了什么女孩的脚奋力挣扎了好几下,停下了,保安发现通知医生,医生走出来接女孩,人已经没了。 女孩家里也没报警,说是报警了也没用证据不足,那男的现在还好好的,还在原来的小区住着,还让女方家里返还彩礼。 真是不理解,这种真的会证据不足吗,明明那么长时间,不救人而是等死,这样也没法定罪吗(这个事情在慢脚上还能搜到,是女孩父母发在网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