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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二审诈领助理费案即将宣判,如二审判决无罪,谁来还颜宽恒公道? 新竹市长高

高虹安二审诈领助理费案即将宣判,如二审判决无罪,谁来还颜宽恒公道?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诈领公款,一审判刑7年4个月,案件上诉至二审台高等法院后,但合议庭认为,县市议员的助理补助费,是个别议员列清册再经助理本人与议员签名核实,由议会直接拨付到助理本人帐户。但立委公费助理是由委员聘用,立法院编列每名立委一定数额的助理费及办公事务预算,若解释成立委是「雇主」,助理每月领的若不是公款、薪水,立委挪用就不构成贪污罪。遂向台“最高法院”声请释“宪”,但被火速驳回。 而同类案件,颜宽恒被一、二审法院以诈领助理费108 万元新台币,构成贪污罪,判处其 7 年 10 个月,褫夺公权 3 年。 同为高等法院,同类案件,如果仅因为合议庭法官认识不同,就作出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必让台湾司法公信力彻底丧失,民进党对颜宽恒的政治司法追杀就到了彻底不演的地步。 高虹安案件将于12月16日二审宣判,高虹安力拼无罪脱身。从目前合议庭流露出的倾向性意见来看,不排除二审会对高虹安作出无罪判决。 如高虹安二审无罪,这对颜宽恒来说是极度不公不义。必将引发国民党强烈指责。但两个案件最终都会上诉至台“最高法院”,由所谓的“大法官”最终定夺。但对高虹安的意义在于,她可以利用二审判决无罪到最终定谳的空窗期,为投入新竹市长选举赢得有利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