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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内蒙古,一男子和妻子吵架动手殴打妻子,晚上睡觉男子想跟妻子亲热,各种

“太狠了!”内蒙古,一男子和妻子吵架动手殴打妻子,晚上睡觉男子想跟妻子亲热,各种道歉讨好,妻子半推半就之下,两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妻子就以“婚内强奸”把男子告上法庭。[ok] 在这段本应是冷静思考的期间,刘某却在卧室放置录音笔,窃听妻子的私人通话。 当他听到王女士与他人的通话内容后,情绪失控,刘某先是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辱骂,随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司法鉴定结果指出,王女士腰椎左侧横突骨折,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事发次日,王女士选择报警,检察机关随后以涉嫌强奸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法律上没有“婚内强奸罪”这一罪名,且两人当时尚在婚姻关系内。 法院审理认为,强奸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婚姻关系不能成为豁免刑事责任的理由。 当感情出现裂痕时,理性面对、合法处理,才是对双方最好的选择。 看了内蒙古的这起“婚内强奸”案,新闻底下的评论区早就炸开锅了。 “判得好!大快人心!结婚证不是施暴许可证,这判决给所有觉得‘娶回家就能为所欲为’的人敲响了警钟。” “我理解女性权益要保护,但两人毕竟还没离婚,还是夫妻,如果这样都能算强奸,那以后男人在家里是不是动辄得咎?夫妻之间的事,法律插手是不是太深了?” “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夫妻矛盾,而是赤裸裸的家暴+性侵!都打得轻伤一级了,这还能洗?支持女方,必须严惩!” “重点完全错了!不应该纠结于女方当时的反应,而是要看男方之前做了什么,实施了殴打,造成了轻伤!在这种持续的身体伤害和暴力胁迫下,所谓的‘半推半就’还能是自愿吗?”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其实有几个:第一,他们已经在离婚冷静期了,感情破裂是事实;第二,男方有严重的暴力行为在先,这根本不是求爱,是胁迫和报复。” “保护女性权益我举双手赞成,但案件细节让人疑惑,既然已经激烈冲突,当晚为何还会‘半推半就’?” “好像女人一旦结了婚,就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了,这都什么年代了?” 这个案子确实挺复杂的,您觉得呢?如果您有女儿,您会希望她从这个案例中明白一个什么道理?对于这起案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