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莲湖区委第七轮巡察成立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莲湖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8日。
莲湖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办公地点:莲湖区红埠街59号区教育局办公楼后楼
莲湖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办公地点: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政府大院6号楼352室
莲湖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审计局
办公地点: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政府大院6号楼14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