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彩礼就告男友强奸?”河南一对情侣因彩礼未谈妥分手,女子求复婚被拒索性报警告强奸!男子被羁押超一年,二审判决家属提出新质疑 (信息来源:江西旅游广播) 河南信阳男子卢某和女友梁某相识相恋3年有余,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却因为彩礼没谈妥而被迫分手 根据男方卢某的母亲透露,女方家要求彩礼几十万另加一套别墅,而男方家觉得给彩礼,买住房没啥问题,可是几十万的彩礼再加一套别墅🏡,这成本太高了这才没有满足女方家的要求不得不分手。 两人分手后女子多次提出复婚但都遭到男方家忽视,女子多次以谈心为由约卢某外出同居,但对于女子复婚的要求卢某表示做不到,女子梁某经过多次沟通觉得无法挽回两个人的感情,于是报警称被卢某强奸,卢某被当地警方逮捕至今关押超过13个月。 2025年9月9日,当地法院以“强奸罪”二审开庭,庭上男方家属提出质疑“如果说第一次侵犯是不敢反抗,那么第二次第三次为何不报警?” 而男方家属的这一质疑确实值得商榷,法院该如何判呢? 强奸罪的构成主要指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者其他手段对被害妇女的人身实行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的方式进行性侵犯。 对于男方卢某母亲表示的女方不仅要求几十万彩礼还要一套别墅的说法究竟是不是一面之词呢? 那女方在分手后又与男方多次约会且两人都多次发生了实质性的性行为,为何第一次没有报警告强奸而是几次后才报警?这其中又有什么隐情呢?如果卢某真的最终以强奸罪入刑是不是太冤了呢?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