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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很冤 本人认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单位和个人): 男子(直接责任人)未经培

自称很冤 本人认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单位和个人): 男子(直接责任人)未经培训上岗,操作不当将同事撞入电梯井,直接导致了同事死亡,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出事后未报警并继续清扫作业,应当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男子主管在事故发生后,未履行及时报警、救助伤者的义务,反而指示继续作业,放任了危害结果的扩大,应该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作为管理者,对下属的违规操作和生产安全应该负有直接责任。 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未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负责人也可能涉嫌因重大责任事故罪。 这种安全生产事故绝不应该赔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