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广大业主,物业企业与供热企业同仁:
时值岁末,寒冬将至。确保每一位居民都能度过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冬天,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冬季供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考验着各方协作与担当。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业主、物业企业、供热企业三方携手努力,各尽其责,共建共享和谐温暖的居住环境。为此,我们特向各方发出如下倡议:
致广大业主:温暖过冬离不开业主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做温暖家园的共建者和支持者
1.按时依规缴费,履行应尽义务。按时依规缴纳物业费与供暖费,是保障小区日常维护正常运转和冬季供暖服务的经济基础。物业费关乎公共区域维护、水电保障、应急处理等基础服务;供暖费则直接关系到热源采购、管网运行、设备维护等核心环节。这两项费用的及时收缴,是物业企业和供热企业能够持续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我们充分理解部分业主可能因各种原因面临暂时困难,建议您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寻求合理的缴费安排,而非简单拒缴。您的每一份按时缴纳的费用,都是对冬季温暖的一份有力支持,也是对小区整体生活环境的一份贡献。
2.了解政策流程,主动维护权益。请随时关注供热企业发布的热计量收费与退费流程,清晰知晓自身权利,若供暖季结束后未收到退费通知,可通过正规渠道向供热企业或监管部门咨询反馈。同时,欢迎您成为供暖质量的监督员,关注室内温度,若发现供暖效果不佳、管道漏水等问题,请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向供热企业或物业企业反映,并提供准确信息(如楼号、单元、户号、具体问题描述等),以便快速定位和解决。理性的沟通与建设性的意见,远比抱怨更能推动问题解决。
3.加强邻里沟通,携手共度寒冬。远亲不如近邻。在寒冷的冬季,请多一分对邻里,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关心与照拂。留意上下楼层、左右邻居的供暖情况,发现问题相互提醒、及时告知,营造和谐、互助的邻里氛围,让冬天身与心同暖。
致物业企业:履约尽责,筑牢服务根基,做温暖传递的协调者与服务者
1.严守法律法规,规范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接受业主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明确物业费与供暖费的独立属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捆绑收费行为,不以任何理由限制业主缴纳供暖费、享受供暖服务的合法权利。
2.回归服务本质,提升服务效力。物业费的收缴应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沟通协商等合法合规途径解决,要摒弃“以捆绑促缴费”的错误理念。冬季是物业服务的关键时期,客服、维修、安保等一线岗位人员应秉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面对业主关于供暖、日常报修等各种需求时,做到态度热情、响应及时、语言规范、处理高效,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赢得业主认可与支持。
3.树牢责任意识,强化协同配合。履行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热企业做好换热站、二次管网等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发现供热隐患或接到相关报修后,属于物业企业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处理,属于供热企业主营范围的应第一时间通知并协助供热企业进行维修。协助做好供热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极端天气或突发故障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供热企业做好用户通知、解释和安抚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4.保障基础服务,营造宜居环境。在做好供暖相关配合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公共区域保洁,及时清扫积雪积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安保巡逻,注意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宣传与检查;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做好公共设施防冻措施,用心用情用力为业主打造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小区环境。
致供热企业:扛起责任,守好民生底线,做温暖保障的提供者与守护者
1.畅通缴费渠道,减轻群众负担。开通线上线下多类缴费方式,尽早实现居民全部通过线上收费,对老年群体、困难家庭提供上门引导服务,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依法享有供热取暖优惠。
2.严格执行退费,保障群众权益。按照热计量收费政策,在供暖季结束后规定时限内,主动核算并公示热计量退费明细,通过便捷方式将退费足额返还给群众,不拖延、不截留,主动接受群众与监管部门监督;与第三方代收单位有协议的,供热企业须加强与第三方单位的沟通,确保退还至用户个人账户。
3.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沟通解释。设立24小时客服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关于收费标准、退费流程的咨询,耐心解答疑问,让收费透明、退费清晰,化解群众顾虑。充分发挥供热管家“零距离”服务作用,以“快响应、优服务”为准则,对居民提出的各类供热诉求第一时间接诉、迅速处置、及时反馈,以高效行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同心筑暖,携手御寒
冬季的温暖,不仅来自于管道中流淌的热水,更来自于我们彼此之间的理解、支持与协作。业主的按时缴费是基础,供热企业的优质服务是核心,物业企业的规范服务是关键。让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和努力,共同承担起这份冬日里的民生责任。
我们坚信,只要各方都能秉持责任之心、奉献之情、协作之识,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就一定能让融融暖流温暖千家万户,共同汇聚成这个冬天最动人的风景。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倡议单位:滨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滨州市燃气热力协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