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极星救援队运送遇险驴友下山。救援队供图
海西晨报记者张玲玲
连日来,晨报对驴友户外探险迷路事件的连续追踪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天竺山景区回应,景区高度重视晨报报道反映的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安全提升方案。
天竺山景区市场运营部林经理告诉记者,景区将加强安保巡逻密度,加大对违规探险驴友的劝返力度;增设安全警示牌,并强化未开放区域的物理拦截设施,从源头减少安全隐患。
对于网友关心的路标飘带造成污染的问题,林经理表示,景区计划近期组织人员进入未开放区域,集中清理不可降解的飘带,守护山林生态。
而针对“开发越野赛道”的建议,林经理介绍,天竺山每年都会举办5场越野赛事,目前以亲子家庭为主要受众,路线均在已开放区域内。景区正逐步推进区域开发:适合徒步的小峡谷已正式开放;受驴友关注的大峡谷,因此前多次台风大雨导致巨石滑落,目前仍处于清理维护阶段,暂不具备开放条件。
林经理同时表示,欢迎广大驴友通过媒体等渠道建言献策,共同助力景区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律师说法
过错驴友需付救援费若污染环境还需担责
“因个人任性冒险占用公共救援资源,理应由过错方买单。”厦门律师林毅彬针对公共资源浪费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表示,驴友若无视警告,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探险,不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相关地方性法规或管理规定),还需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林毅彬进一步解释,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这意味着,驴友因自身过错引发救援行动时,支付救援费是对公共资源浪费的直接经济补偿,也是对其行为的合理约束。
此外,针对“驴友跟团探险遇险,组织者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林律师指出,责任认定核心在于组织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活动是否收费无直接关联。若组织者存在未评估风险、未配备必要装备、未充分告知安全须知等过错,导致参与者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若为收费活动,组织者还可能同时构成合同违约;即便活动无偿,只要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林毅彬特别强调,若驴友进入自然保护区探险并造成环境污染,还需承担行政与民事双重责任。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进入核心区、缓冲区,或在区域内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将面临罚款、责令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若造成生态损害或他人损失,还需承担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的费用,并对受损方进行民事赔偿。“驴友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清醒认识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林毅彬提醒道。
政协委员倡议
主动远离高危野径敬畏自然珍视生命
“每次看到驴友迷路遇险的新闻,既痛心又揪心。”思明区政协委员、福建住茗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睿锋坦言,部分缺乏专业训练的驴友,贸然闯入未开放区域,不仅要面对暴雨失温、信号中断等致命风险,其触发的频繁救援行动,更在大量消耗公共应急资源,加重社会成本负担。驴友途中遗留的垃圾,还可能污染水土、惊扰野生动物,对山林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探险自由”并非毫无边界。李睿锋呼吁,公众应树立“敬畏自然、珍视生命”的意识,避免被不实网络攻略误导,主动远离高危野径,选择景区规划的规范路线,用理性行为守护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也守护绿水青山的永续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