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是雇佣者的法律义务
无故拖欠劳动者薪酬

案情回顾
被告人罗某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的一处KTV进行总造价600万元的室内装修。罗某聘请项目经理杨某负责监管该工程,杨某便从当地招募各技术工种的民工进行装修施工。收到B公司的工程款后,罗某将其中355万分别用于偿还借款、欠款,投资及个人生活开支,少量款项用于工程装修,并未预留民工工资。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B公司又先后支付了材料款、民工工资共计180万元。

2024年8月13日,民工因讨要工资未果,到当地劳动人社局举报A公司拖欠工资事宜。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要求罗某和A公司其他工作人员配合调查,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A公司、罗某仍未支付民工工资。
截至开庭前,罗某欠以陈某为代表的25名民工工资共计397994.08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在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397994.08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罗某支付叶某等25名被害人劳动报酬共计397994.08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用人单位或雇主必须
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职工如被拖欠工资
请及时向相关劳动部门报备
做到理性维权依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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