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装修使用低劣家具“串串房”质量差甲醛超标坑惨租客

消费者导报 2024-04-12 10:48:13

在异地打工,本以为租到了心仪的房子,没想到却是噩梦的开始。

今年2月1日,到福建厦门打工的潘先生精挑细选租下一个公寓的单间,不仅价格较为便宜,每月1350元,房间内部还很精致。然而,住了不到两个月,他总感觉室内空气有异味,晚上失眠,鼻子开始不舒服,洗头时头发掉得厉害。

上网搜索原因时,他搜到一则关于“串串房”的科普视频——新装修的房屋、几乎没有居住痕迹、使用的材料和家具极为劣质。

怀疑自己租到“串串房”的想法越来越强烈,潘先生找了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屋内甲醛等有害气体含量明显超标。他立刻拿着检测报告找到租房中介要求退租,中介把责任推给了房东,房东一口咬死“房子没问题”不给退。

“之前完全不了解‘串串房’的存在,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坑了。房东和中介随意将租客的身体健康置于危险境地,出事了也不负责,凭什么?!”刚搬离该房屋的潘先生气愤道。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当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不少“串串房”,显著特点就是使用廉价劣质的装修材料和家电家具,虽然看上去很新且精致,但实际上不仅因装修质量差影响居住,屋内有毒物质如甲醛、苯、TVOC等含量也超标,危及租客身体健康。

实践中,不少承租人租到“串串房”后遭遇维权难题。例如,出租人不承认房屋有毒物质超标、只愿解除合同但不退押金、二房东/房屋中介和房东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等。而承租人因多是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一般很少有精力走到诉讼这一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房子刚装修便出租

甲醛超标危害健康

潘先生租的那套房是自建房改装的民房公寓,新装修。因担心空气质量影响身体健康,他咨询带看中介,被告知装修完成已有半年,可放心入住。

“看房时房间窗户、门都开着,倒是没闻到刺鼻气味。”潘先生回忆,可入住一段时间后,他便感到身体不适,检查家具发现有今年1月出厂的。这意味着,房子可能刚装修好没一个月,房东就拿来出租了。

他拿着空气检测报告去找房东和中介,对方却矢口否认说过“已装修半年”的话。中介把责任推给房东,房东承认房子刚装修好就往外租了,但坚决不同意退租,“出租房装修完都是这样子,如果你敏感不接受,那你自己把房间转租出去吧”“如果装修完空放一两个月,那我就亏本了”。之后,房东还将潘先生“拉黑”。

据专业人士科普,新装修或使用劣质家具的屋内容易含有大量甲醛、苯、TVOC等有害气体。长期居住在甲醛超标的房屋内,会刺激皮肤和黏膜,导致瘙痒、干燥、溃疡等症状,还可能刺激鼻咽部黏膜,引发局部干燥、疼痛、溃疡等问题,甚至对支气管和肺部造成严重损害,严重者甚至影响肝肾功能。

而长期处于苯的气味环境中,人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组织器官会受到刺激,影响人体正常生理活动。重度苯中毒可能出现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甚至诱发白血病。TVOC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

“串串房”大量存在

租客索赔耗时耗力

“原本对‘串串房’不了解,在网上看到科普才知道那种装修很新但价格便宜、地理位置偏的不少是‘串串房’”“实地看房,发现多套疑似‘串串房’,租房人真的太难了”……

在社交平台“串串房”的相关话题下,多名网友发布自己租到“串串房”的经历,还有不少网友分享房间图片,希望大家帮忙辨认是不是“串串房”。

一名来自浙江杭州的房产中介丁当(化名)告诉记者,他对“串串房”早就见怪不怪了。“特别是拆迁力度大的地区,新交付的房子比较多,这类房子突出的特点就是装修特别新,偏向于网红装修。”

丁当几乎每星期都会遇到租了“串串房”后身体不适提出退租的。租客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刚毕业对租房市场不熟悉的,觉得房子装修不错,位置价格也能接受,就定了;另一种是工作一段时间想换个好点的房子租住的,一看性价比不错就租了。

“从去年9月开始,我从业的地区,租客租到‘串串房’的频率上升很快,因为这个时间段交付的小区比较多。这些租客包括打工人、孕妇、备孕的人等,不少人发烧、头疼、胸闷,基本上是身体出状况后才发现是‘串串房’。”丁当说。

记者采访发现,实践中,租到“串串房”的多是些从外地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他们不仅对“串串房”缺乏了解,而且受工作、生活条件等多种因素限制,被“坑”后往往维权困难,有的无奈认栽,有的经历漫长维权也只要回了租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分析,“串串房”问题维权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出租方可能不具备合法的房屋出租资质,一旦发生纠纷,承租人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二是取证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违规装修等证据可能难以获取,或者需要专业的检测和鉴定,如甲醛检测(CMA资质)产生的费用较高,增加了维权的难度。三是法律界定和责任主体不明确:“串串房”可能涉及房屋的改造、装修和出租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如房东、租客、中介、装修公司等,导致维权时难以确定具体的违法行为和责任方。

“遇到此类现象,租客需要负担较多的时间成本和前期维权成本,而维权过程可能涉及多次协商、投诉、鉴定、诉讼等环节,耗时较长,加上维权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部分租客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可能不清楚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益。这些都可能让租客压力过大、身心俱疲,从而放弃维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

偷偷出租劣质房屋

涉嫌欺诈合同无效

对于房东和中介来说,将“串串房”向外出租的行为是否违法?相关合同是否有效?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认为,出租人不向承租人作任何提示,存在合同欺诈、隐瞒之嫌,这样形成的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从合同的效力来看,未向承租人进行任何提示的租赁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欺诈。而在‘串串房’租赁情境下,出租人不仅未尽对承租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还在明知住房可能会对承租人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下隐瞒房屋不宜住人的实情对外出租,显然已构成欺诈行为,故承租人可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杨勤法说。

谢鸿飞认为,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选择通过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客除与房东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外,还与中介机构存在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机构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根据其专业知识,仔细检查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的相关情况,并如实将相关情况向租客进行汇报。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介机构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故意隐瞒不告知租客,或者根据中介机构的专业知识应当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由于其疏忽没有发现,由此导致租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中介机构应退还租客支付的报酬,并根据其过错程度对租客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加强租赁市场监管

强制检测空气质量

如何防止租赁市场中的“串串房”乱象?

杨勤法建议,首先要明确执法主体。房屋租赁监管主体较多,包括城市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但是多头管理容易造成各部门之间缺乏交流合作、监管不及时甚至相互推诿的情况,也容易造成被侵权方不知道去哪个部门申诉的情形。其次要确定执法内容。各部门依据《房屋租赁备案》,通过实地检查,对各租赁房屋是否都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以及登记备案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进行核查,对于没有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以及登记备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其限期改正,否则处以罚款等。

孟强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如设立统一的租赁房源信息平台,要求所有房源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挂牌出租,确保房源信息透明、真实。细化有关房屋租赁装修装饰家具家电质量方面的规定,明确出租人对房屋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细化违规出租的法律责任。推动房屋租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简化维权流程.此外,负责普法的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普及租房法律知识,提高租客对住房安全、空气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了解纠纷解决的渠道和维权的途径,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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