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个忠告给你——做你自己的主人。”
拿破仑的的这句话,思嘉·奥哈拉用一生践行。
1936年,这本厚厚的小说一出版就惊醒了很多美国人。
女主角思嘉不算完美,她任性、爱漂亮、做事果断,甚至有点自私。
但正是这样的她,在战争毁了家园后,靠自己活了下来。
年轻时爱慕绅士艾希礼,后来为生存两次结婚,最后和懂她的瑞德走到一起又分开。
她的每段关系,都是清醒的“价值交换”。
直到她失去所有依靠,才终于明白:
能永远属于自己的,只有自己亲手抓住的东西。
这个写于八十多年前的故事,今天依然能给我们启示:
无论婚内还是婚外,一个男人接近你,大都是来满足自己的,所有亲密关系的本质,其实都是价值交换。
你越爱自己,才越会被爱。
01
思嘉:世界崩塌时,只能靠自己
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夜。
十六岁的思嘉,是塔拉庄园的宠儿。
她“长得并不漂亮”,却有一双“能迷住男人”的绿色眼睛。
她骄傲任性,认为所有男人都该爱她;
直到她听说——暗恋多年的艾希礼,要娶温柔内向的媚兰了。
于是,她找艾希礼表白:“我爱你,我要嫁给你。”
换来的,却是礼貌而坚定的拒绝。
这番难堪的告白,被躺在沙发上的瑞德·巴特勒听得一清二楚。
他笑着说:
“你是个精神很不平凡、很值得钦佩的姑娘。”
这是嘲讽,也是欣赏。
思嘉恼羞成怒,瑞德却兴致盎然。
他们的第一次交锋,就定下了基调:
他看透她,她讨厌他。
战争很快爆发,摧毁了一切。
家园被烧,母亲病逝,父亲疯癫。
从前只关心舞会和裙子的思嘉,跪在红土地上发誓:
“上帝为我作证,我决不再挨饿!”
她像男人一样劳作,双手磨出老茧。
为了筹钱保住塔拉,她扯下家里的绿丝绒窗帘做裙子,去亚特兰大找瑞德。
她撒谎、演戏,想用旧情换一笔贷款。
瑞德却捏住她粗糙的手,轻易拆穿了:她并不是来叙旧的。
他欣赏她的挣扎,却拒绝了她。
在这场交易里,他手里拿着筹码,而她除了美貌和胆量,一无所有。
思嘉没有时间哭泣。
回家的马车上,她遇见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一个有点小钱的店主。
两周后,她成了弗兰克太太。
她用一场婚姻,换来了拯救塔拉的三百美元。
伊莱恩・肖瓦尔特曾评论说:
“斯嘉丽的所有选择,本质都是对南方父权规训的实用主义反抗:
为了活下去,她可以抛弃淑女的一切教条,爱情、体面皆可让位于生存的现实需求。”
当思嘉的世界崩塌,能靠的只有自己。
爱情不能当饭吃,婚姻可以是梯子。
无论如何,都要让自己先活下去,才有后面的无限可能。
02
两任丈夫:婚姻一场,各取所需
思嘉的两段婚姻,可以说都将“价值交换”践行到了极致。
在被艾希礼拒绝的当天,为了赌气和面子,她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尔斯。
新婚不久,查尔斯在军营病逝。
短短两个星期,她就从未婚妻,成了寡妇。
她并没有多少悲伤,只是对“寡妇”这个新身份,充满了很反感。
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是她的“救命钱”。
为了三百美元税款,她骗弗兰克自己的妹妹变心了,然后趁虚而入。
就这样,她嫁给了第二任丈夫弗兰克。
婚后,为了赚钱,她不顾非议经营木材厂。
后来,弗兰克在一次冲突中丧生。
她感到的竟然不是悲伤,反而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宽慰”。
这两个男人爱她吗?
他们,或许,爱她的如花的美貌,和青春的活力。
但她爱他们吗?从未。
她给了他们漂亮妻子的体面;
而她自己也获得了生存的资本和自由。
说起来很现实,在这两段婚姻里,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她不是不懂爱,只是更懂得:
一切都要在生存下去的基础之上。
只有先牢牢站在地上,才有资格抬头,去仰望星空。
03
瑞德:爱她,但最后伤心离去
瑞德,从一开始,就看清了思嘉的一切。
他爱她的真实、她的生命力、像野草般蓬勃的生存欲望。
那夜,亚特兰大沦陷了;
他冒着生命危险,驾马车送她和刚生产的媚兰回家。
他对她说:
“我想要你,超过以前想要的任何一个女人。”
但思嘉那时心里只有塔拉和艾希礼。
弗兰克死后,瑞德来向她求婚。
他的话直接得像做生意:
“我跟你结婚时,知道你并不爱我……不过我那时很傻,满以为还能叫你爱我。”
他提供无尽的财富、纵容和保护,交换她的陪伴和那份让他着迷的“真实”。
他给她买最华丽的房子,纵容她所有离经叛道。
他就像宠着孩子一样惯着她。
在他心里,她始终是那个在废墟里不肯低下头的犟丫头。
然而,这场交易有一个致命漏洞:
瑞德想要换的,还有思嘉专一的爱。
而思嘉的心里,总为艾希礼留着一个角落。
他们的女儿邦妮出生后,瑞德把全部的爱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邦妮像思嘉一样任性活泼,是他的掌上明珠。
直到邦妮四岁那年,因骑马跨栏意外夭折。
孩子的死,抽走了瑞德最后的温暖。
当思嘉终于看清艾希礼的软弱,跑去找瑞德说“我爱你”时,他说出了全书最著名的那段话:
“我的爱已经消磨尽了……坦白说,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了。”
“思嘉,我从来不是那种耐心地捡起碎片,把它们粘合起来,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的人。
东西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
他走了。
这场持续了十几年的交易,最后,因为有一方不能给对方最核心想要的情感价值,就这么泡汤了。
瑞德满足了思嘉所需要的安全感和自由;
思嘉呢,把出了自己的真心之外的一切,都交给了瑞德。
但他们,依然没能真正地成为彼此的“唯一”与“懂得”。
她之所以能被他深爱多年,或许,就是因为她骨子里,那份永不妥协的“自爱”:
她永远把自己的家园,放在第一位。
媚兰去世后,思嘉在浓雾中跑回家,她终于明白:
原来,自己早已经爱上了瑞德。
但她的醒悟,太迟了。
写在最后
故事的最后,瑞德离开了,她就这样失去了挚爱。
当思嘉站在窗前,她的那股韧劲,再一次在心中升起。
她说:
“明天,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
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故事的结局不完美,但至少充满了希望。
在我看来,思嘉最让人感动和欣赏的:
是她骨子里的韧劲、和底气。
说白了,她的底气,都是自己给的:
来自那个战火中吃不饱、家园成废墟,依然能咬着牙爬起来,从绝境里熬过来的自己。
每个人在低谷中沉沦的人,都该学学她的这股劲儿:
无论如何,好好活着。
像野草,不管被风雨虐多惨,只要有阳光,就疯狂地生长。
女人啊,一旦卑微讨好,把男人当全部,最后得到的,就是一场空。
千万记得:
可以勇敢去爱,但别弄丢自己;
可以去交换真心,但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
人生有限,你越爱自己,才越会被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