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阳一位女子入职后,工资4000元。除第一个月外,3年多只收到零星几笔工资。她家境优越,没开工资到账提醒,也不关心钱有没有到账。直到12年后才发现,竟有39个月工资没发,共15万6千元。这位女士对工资如此不在意,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百姓关注在2024年11月1日关于《#女子15万工资未收到9年后才发现#:当时手上有余钱没仔细查看》的报道。) 2012年汤女士入职一家电话客服公司,底薪承诺4000元还有提成。第一个月工资准时到账一切看起来很正常。 但在接下来的39个月里汤女士的工资成了一笔糊涂账。并非完全没有而是断断续续金额也远低于约定。 有时1293元有时甚至只有117.24元。这与她印象中的4000底薪相去甚远。三年多后汤女士离开了这家公司。新的工作新的生活让她几乎忘记了这段经历。 12年后她偶然翻出了旧合同那些尘封的记忆才重新浮现在眼前。“4000底薪?”她开始怀疑自己当时的收入。银行流水成了揭开真相的钥匙。 15.6万元的欠薪像一记重锤砸得她措手不及。汤女士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原公司公司早就换人了,新领导说不认识这个人。 找主管领导对方也表示“不可能”。求助媒体但媒体和网友的质疑声扑面而来,“12年才发现?”“手里有余钱?” 汤女士的困境并非个例。它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劳动关系里的各种问题。公司变更成了维权路上的“拦路虎”。新公司以“查无此人”、“事不关己”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现在变得很不确定。汤女士的遭遇也提醒我们公司变更不应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工资发放的监管机制形同虚设。连续39个月工资发得不对劲,居然一直没有触发警报。这暴露出监管的缺位也让一些不良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没有完善的监管劳动者的权益就如同“空中楼阁”。最后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的薄弱也加剧了困境。 汤女士“手里有余钱,不关心工资到账”的说法虽然引发了争议,但也反映出一些劳动者缺乏基本的维权意识。不了解自身权益不及时核实工资不保留证据,最终只能吃哑巴亏。 汤女士的经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法律层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司变更后劳动关系的延续性,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 制度层面要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监管层面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同时也要多向劳动者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