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四川,一女子开车外出时与一男子发生争执,推搡后男子离开现场,男子离开后女子发现地上有一根金项链,中间还有黄金佛头沉甸甸的,女子觉得挺贵重,便捡起来了。谁料两年后男子登门问女子金项链的下落,女子说两年也没见有人找,以为是假的给扔了,男子不信便揪着要女子赔偿16875元,你说这炸裂不? 本案例探讨了谢女士捡到金项链并扔掉后,被失主纪先生要求赔偿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得出谢女士应赔偿纪先生黄金项链损失的结论。 事情是这样的,谢女士与纪先生争执后,捡到了一根金项链。两年后,纪先生找上门索要,谢女士称已扔掉。 从法律层面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在送交有关部门前确保其安全。由于谢女士的过失导致遗失物灭失,她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证据方面,纪先生提供了项链的发票、照片和监控录像,与谢女士的陈述相吻合,进一步证明了她捡到的正是纪先生的金项链。 关于赔偿范围,纪先生要求赔偿 16875 元,包括项链价值 12849 元和佛头价值 4026 元。然而,由于无法提供佛头价值的单据,法院仅认可项链的价值,因此谢女士只需赔偿 12849 元。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捡到贵重物品应及时上交,这是遵守法律、保护失主权益的体现。网友对此事看法不一,但法律对拾得人的义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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