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企业家跳楼身亡:正调查#承勇遗书“……当时只想早点交钱结束,草率承认的!”还有其家属称承勇“连续三天被常州市纪委监委谈话,这期间承勇自称每天只能睡一两个小时”,如果属实的话。这可属于逼供!我认为承勇才44岁,正是干事业的黄金时期。却以跳楼自杀自证清白,是愚蠢也是无奈的。法律面前要讲证据,自杀是无法得到清白。个人觉得既然常州市政府已经介入调查,就必须彻查清楚承勇有没有被逼供?到底是畏罪自杀还是被逼自杀?还有哪些公职人员涉案?有没有违法违规问题?不切依据事实依法依规处理。实事求是,遵纪守法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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