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德谟克拉西:罗马共和国的“公民权”究竟是什么东西?

鬼说天下 2024-03-20 19:27:55

了解古代西方历史的朋友们都知道,西方古代文明罗马在历史上分为三个时代:王政时代(前753至前509年)、共和时代(前509至前27年)、帝国时代(前27至476年)。而三个时代演变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公民权”。那么“公民权”是什么呢?本鬼接下来说说一家之言。

罗马王政时代末期,卢修斯·塔克文·苏佩布(小塔克文)杀死了自己的岳父图利乌斯,篡夺了王位。小塔克文上位后对外积极扩张,对内高压统治,最终引起贵族和城邦居民的强烈不满。前509年,布鲁特斯率领贵族和城邦居民起义推翻了小塔克文,使其成为末代罗马王。

小塔克文被推翻标志着罗马王政时代结束,罗马共和国建立,布鲁特斯也被称为“罗马共和国之父”。然而“德谟克拉西”掩盖了罗马共和国的两大本质问题:一是共和国的主导阶层是贵族,比如布鲁特斯是罗马倒数第二代国王图利乌斯的儿子;二是罗马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

如何限制中下阶层对罗马的政治影响力成为罗马共和国的奴隶主贵族的大问题,而他们想出了一个被后来很多西方国家仿效的办法:开除民籍。于是罗马共和国规定:只有被法律承认的罗马公民才拥有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参军和分配战利品、私有财产受到保护等等特权。

以上这些只有罗马公民才有的特权被统称为“公民权”。罗马共和国规定:只有定居在罗马城并拥有一定数额财产和土地的成年男性才能拥有“公民权”。女性、外地人、穷人、流浪者、破产者、奴隶都是没有“公民权”的。根据有些学者的统计,90%左右的罗马人都没有“公民权”。

通过限制“公民权”,奴隶主贵族成功地将罗马大多数人排除在政治活动之外,将罗马共和国的“德谟克拉西”变成了贵族政治,而扩大“公民权”也成为贯穿整个罗马共和时代的主要矛盾。更有意思的是,随着“公民权”的扩大,罗马新公民的最后选择是罗马帝国。

0 阅读:32

鬼说天下

简介:余致力于胡侃中外诸般门类十余年,望与诸君共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