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当你老去,是否有人会对你说,
“与你年轻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自传体小说《情人》里发生的一幕。
它让我想起了,那句熟悉的歌词,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
但我相信,总有那么一段岁月,你会碰见一个想用一辈子去爱的那个人。
杜拉斯的《情人》,讲的便是这样一个故事。
杜拉斯写的这本书时已经七十岁。
而故事发生的时候,她只有十五岁半。
字里行间,亦真亦幻,分不清是虚假还是现实,
但我还是读到了,两个人再彼此生命中无法替代的那种感情。
生命中,有些相逢,未必白手偕老,却无人可替。
有些人,只是来过,哪怕消失了,也足以惊艳时光。
01 爱情,是她逃离原生家庭的救命稻草杜拉斯在越南长大,白皮肤,但穷。
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
她创办法语学校,投资了许多项目,但最后还是入不敷出,还着高额的借贷。
大哥哥不工作,偷母亲活命的钱去买鸦片,还经常出口伤人。
小哥哥因为肺炎,早早就去世了。
这个家没有圣诞树,没有鲜花,甚至连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都偏袒哥哥。
她才十五岁半,已经知道:
没人会来救她,除非她自己找一根绳子爬出去。
就在这时,一个特别有钱的中国男人,出现了。
他从一辆黑色利穆新轿车上下来,手指上戴着硕大钻石。
他胆怯地向她递烟,手在抖。
就这样,两人开始了热恋。
他去她的学校找她;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离开那个伤痕累累的家。
莎士比亚曾经说,“爱情里面要是搀杂了和它本身无关的算计,那就不是真的爱情。”可对于这个从未被命运善待过的女孩,她的算计不是贪婪,是求生。
她的爱情确实不纯,但她从未辩解。
她想要的,是逃离母亲发疯的尖叫、大哥的拳脚,过上有爱的、正常的生活。
我很佩服杜拉斯,你说,
一个人,得有勇敢,才敢把自己的阴暗面,摊开来写给全世界看?
02 如果注定要分离,是否还会在一起堤岸那间公寓,门关起来是另一个世界。
门外是西贡的炎热、嘈杂、殖民地人的白眼;
门里有焦糖味、花生香、茉莉花香。
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他从不说未来。
因为未来,是一堵墙:
他父亲宁可看他死,也不会让他娶一个贫穷家庭的白人女孩;
她母亲一边花他的钱,一边看不起他的肤色,说“能别嫁他就别嫁”。
两个人都知道会分开,可还是在一起了。
一方面,他不够勇敢,不敢反抗父亲;
另一方面,他也看到了自己不被女孩的家人待见,只是被当成了一个提款机。
爱情终究还是敌不过,无奈的现实。
他给不了她未来,但他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时光,他交付了自己的真心。
后来,他们还是分手了。
父亲给他物色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女孩手上戴着他最后送的钻石戒指,跟着家人,乘船离开了。
她很安静,甚至没有流泪。
直到在船上那夜,肖邦的舞曲响起,她突然歇斯底里地痛哭了起来。
以前,她以为自己不爱他,只是为了物质,才接近他。
那一刻她才明白:
她真的爱他。
可他消失了,她知道,生命中的某一些东西,正在死去。
就像水,消失在沙之中。
水真的消失了吗?我想,沙一定记得。
人这一生总要有一次,不计后果地把自己交出去。
不是为了结局,是为了往后漫长灰暗的岁月里,有个地方可以回望。
03四十多年后,他说,他还爱着她1971年,杜拉斯在法国家里接到一通电话。
隔了数十年,她还是一听就认出了那个声音:
胆怯、颤抖,改不掉的中国口音。
那年他已经垂垂老矣,她也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
他从未忘记那个戴男帽的十五岁少女。
她也从未忘记那个不敢反抗父亲、却敢在公寓里为她流泪的男人。
杜拉斯在书里写:
电话里,“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
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爱情,从来不是占有,不是厮守。
那天,你看了我一眼,之后我再也无法从生命里把你彻底抹去。
写在最后
1971年,也就是他们通话的那一年,他走了。
1996年,杜拉斯也走了。
她的墓碑上只有名字缩写,没有墓志铭。
离开是注定的,只是早晚的事;
可是爱一个人到死,却需要一生的力气。
因为《情人》,我们都记得:
那个湄公河上的中国男人,爱她,爱了一辈子。
不是只在拥有她的那一年半,更是在失去她之后漫长的五十年里,从未停止。
你相信吗?
我相信,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