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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我不信,一个人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但是我相信,总有那么一段岁月,你会碰见一个想用一辈子去爱的那个人。

如果有一天,当你老去,是否有人会对你说,“与你年轻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是自传体小说《情人》里发

如果有一天,当你老去,是否有人会对你说,

“与你年轻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自传体小说《情人》里发生的一幕。

它让我想起了,那句熟悉的歌词,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

但我相信,总有那么一段岁月,你会碰见一个想用一辈子去爱的那个人。

杜拉斯的《情人》,讲的便是这样一个故事。

杜拉斯写的这本书时已经七十岁。

而故事发生的时候,她只有十五岁半。

字里行间,亦真亦幻,分不清是虚假还是现实,

但我还是读到了,两个人再彼此生命中无法替代的那种感情。

生命中,有些相逢,未必白手偕老,却无人可替。

有些人,只是来过,哪怕消失了,也足以惊艳时光。

01 爱情,是她逃离原生家庭的救命稻草

杜拉斯在越南长大,白皮肤,但穷。

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

她创办法语学校,投资了许多项目,但最后还是入不敷出,还着高额的借贷。

大哥哥不工作,偷母亲活命的钱去买鸦片,还经常出口伤人。

小哥哥因为肺炎,早早就去世了。

这个家没有圣诞树,没有鲜花,甚至连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都偏袒哥哥。

她才十五岁半,已经知道:

没人会来救她,除非她自己找一根绳子爬出去。

就在这时,一个特别有钱的中国男人,出现了。

他从一辆黑色利穆新轿车上下来,手指上戴着硕大钻石。

他胆怯地向她递烟,手在抖。

就这样,两人开始了热恋。

他去她的学校找她;

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离开那个伤痕累累的家。

莎士比亚曾经说,“爱情里面要是搀杂了和它本身无关的算计,那就不是真的爱情。”

可对于这个从未被命运善待过的女孩,她的算计不是贪婪,是求生。

她的爱情确实不纯,但她从未辩解。

她想要的,是逃离母亲发疯的尖叫、大哥的拳脚,过上有爱的、正常的生活。

我很佩服杜拉斯,你说,

一个人,得有勇敢,才敢把自己的阴暗面,摊开来写给全世界看?

02 如果注定要分离,是否还会在一起

堤岸那间公寓,门关起来是另一个世界。

门外是西贡的炎热、嘈杂、殖民地人的白眼;

门里有焦糖味、花生香、茉莉花香。

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他从不说未来。

因为未来,是一堵墙:

他父亲宁可看他死,也不会让他娶一个贫穷家庭的白人女孩;

她母亲一边花他的钱,一边看不起他的肤色,说“能别嫁他就别嫁”。

两个人都知道会分开,可还是在一起了。

一方面,他不够勇敢,不敢反抗父亲;

另一方面,他也看到了自己不被女孩的家人待见,只是被当成了一个提款机。

爱情终究还是敌不过,无奈的现实。

他给不了她未来,但他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时光,他交付了自己的真心。

后来,他们还是分手了。

父亲给他物色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女孩手上戴着他最后送的钻石戒指,跟着家人,乘船离开了。

她很安静,甚至没有流泪。

直到在船上那夜,肖邦的舞曲响起,她突然歇斯底里地痛哭了起来。

以前,她以为自己不爱他,只是为了物质,才接近他。

那一刻她才明白:

她真的爱他。

可他消失了,她知道,生命中的某一些东西,正在死去。

就像水,消失在沙之中。

水真的消失了吗?我想,沙一定记得。

人这一生总要有一次,不计后果地把自己交出去。

不是为了结局,是为了往后漫长灰暗的岁月里,有个地方可以回望。

03四十多年后,他说,他还爱着她

1971年,杜拉斯在法国家里接到一通电话。

隔了数十年,她还是一听就认出了那个声音:

胆怯、颤抖,改不掉的中国口音。

那年他已经垂垂老矣,她也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

他从未忘记那个戴男帽的十五岁少女。

她也从未忘记那个不敢反抗父亲、却敢在公寓里为她流泪的男人。

杜拉斯在书里写:

电话里,“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

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爱情,从来不是占有,不是厮守。

那天,你看了我一眼,之后我再也无法从生命里把你彻底抹去。

写在最后

1971年,也就是他们通话的那一年,他走了。

1996年,杜拉斯也走了。

她的墓碑上只有名字缩写,没有墓志铭。

离开是注定的,只是早晚的事;

可是爱一个人到死,却需要一生的力气。

因为《情人》,我们都记得:

那个湄公河上的中国男人,爱她,爱了一辈子。

不是只在拥有她的那一年半,更是在失去她之后漫长的五十年里,从未停止。

你相信吗?

我相信,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