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者被判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绝不可轻轻放过

博瑞说历史 2023-12-17 12:47:52

事发公寓楼入口贴有“小心高空落物”标识。

28岁女子小娄到长春游玩,在红旗街万达广场小吃街,被一块从高空抛落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12月13日,该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死刑,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起悲剧性的事件,再次将我们的目光聚焦到高空抛物和公共安全问题上。

印象里,这应该是国内因高空抛物宣判抛物者死刑的第一起案件。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用死刑判决来惩戒抛物者,向社会释放出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犯罪的强烈信号,极具震慑意义。

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被喻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不时有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发生,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伤害。但由于此类案件随机性较大,取证难度高,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为了抓到现行,相关的职能部门也是想尽了办法。从传统的视频监控“事后查找”,一步一步加强技术监测。有的小区还装上了“上仰式”摄像头,试图抓拍到高空抛物过程,但仍然存在难以确认高空抛物楼层等困难。

高空抛物的恶性程度不言而喻,治理此顽疾,依靠技术手段和个人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更要有法律的约束作为保障。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同年的3月1日,高空抛物“入刑”,明确了高空抛物并非只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从媒体报道来看,本案中的周某,案发当晚共扔了三块砖。一块落在小娄右后方,一块落在左后方,而另一块砸到了她的额头上。在抛砖之前,周某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伤两名被害人。周某自供想死不敢跳楼,想扔砖头砸死人求死。因此,周某的行为远比一般意义上的“高空抛物罪”更为恶劣。

有科普实验表明,一枚30克的鸡蛋从8楼抛下,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25楼抛下,则可能致人当场死亡。本案中的周某多次故意抛砖头、抛桶装水,此等行为近似于无差别杀人,会对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此种极端的反社会人格犯罪,主观恶意极大,具备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周某获判死刑,实乃罪有应得。

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的宣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周某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高空抛物者一旦手痒作恶,危害公共安全,必将等来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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