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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触电身亡婚房变凶宅

婚房变“凶宅”,这搁谁身上能受得了?湖北黄石的王先生就摊上了这么件糟心事。原本满心欢喜准备装修婚房,结果装修工人在屋里意

婚房变“凶宅”,这搁谁身上能受得了?湖北黄石的王先生就摊上了这么件糟心事。原本满心欢喜准备装修婚房,结果装修工人在屋里意外触电身亡,好好的新房成了“凶宅”,王先生一气之下把装饰公司、分公司还有批发部都告上了法庭,索赔44万房屋贬值损失和5万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事儿最近有了判决结果,法院判赔5万房屋贬值损失,可这背后的纠结和争议,却值得咱们好好唠唠。

王先生为了这婚房,那可是下了大功夫。2023年5月和装饰公司分公司签了装修合同,满心期待着能打造出一个温馨的小窝。可谁能想到,装饰分公司把防水工程分包给批发部后,批发部安排的工人范某某为了赶工期,独自在卫生间防水作业时触电身亡。这一下,王先生的心理防线彻底崩了。虽说房子物理功能没受损,可一想到屋里死过人,心里就硌得慌,更别说以后住进去、租出去或者卖出去了,这“凶宅”的名头一扣上,谁不忌讳啊?

王先生多次协商无果,只能把三方都告上法庭。这要求合理吗?太合理了!房子对咱普通人来说,那可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承载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婚房更是意义非凡,是两个人爱情的见证,是幸福生活的起点。可现在出了这事儿,就像好好的一幅画被泼了墨,再怎么擦也擦不掉那道痕迹。王先生索赔44万房屋贬值损失,这可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实实在在担心房子以后的价值大打折扣。还有那5万精神损害赔偿金,换做谁,遇到这种事儿,精神上能不受打击?

法院在审理时也考虑得很全面。对于房屋贬值损失,法官指出,房子价值不光看使用功能,居住环境、人文氛围这些社会因素也很重要。在传统观念里,“凶宅”就是让人心里膈应,会影响房屋交易,虽然房子还没二次交易,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不过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王先生人身权益没受直接侵害,房子也没达到“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标准,所以没支持。最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批发部赔5万房屋贬值损失。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装修施工安全可不能儿戏。雇主得尽到安全管理和防护义务,不然出了事儿,不仅毁了别人的幸福,自己也得担责任。同时,咱们也得思考,在法律和传统观念之间,怎么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又能让社会观念和法律规则更好地融合。

大家觉得法院判得合理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呢?快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吧!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