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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某电商直播间里同时蹦出十几个“温峥嵘”:妆发不同、货品不同,却都顶着同一张脸、同一副嗓音喊“赶紧拍”。温峥嵘本人深夜刷到,留言一句“你是温峥嵘,那我是谁?”瞬间被拉黑,截图随即爆上热搜。

温峥嵘的团队开展“人海战术”投诉,下架1万多条视频、封禁几十个账号,可是关键词一换,“温峥嵘同款”录屏又遍地开花。最后,她只能把1万多条链接打包公证,才勉强完成“我是我”的证明。

同时,TVB热剧《新闻女王2》里面,佘诗曼饰演的文慧心也遇到同样的局面,电视台高层擅自用文慧心的影像数据,生成了AI主播。由于香港沿袭英国普通法,把“对人脸/外貌的控制”拆散到不同侵权类型里,没有像内地《民法典》那样单列一条“肖像权”。所以文慧心想要维权,就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
内地《民法典》虽然有保护肖像权的条例,可 AI合成只保留“部分特征相似、部分特征变形”,法院要认定“同一性”必须先做数字指纹鉴定,单案起步价3万元,维权花费是侵权者成本的数倍。
更尴尬的是,平台只能“下架”,无法“溯源”。温峥嵘说:我就像电视剧里的文慧心,要自己找技术公司反向追踪服务器,但追到境外IP就断了线索。
央视、新华社连续点名提醒消费者:“眼见不一定为实”,网购需核实主播真实身份,点明各大平台必须强化AI合成内容的事前审核与强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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