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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之后,我皮肤暗黄粗糙,金主捏了一下我肚子上的肉,突然说:你也挺一般的,当初我怎么会喜欢上你呢?

36岁那年,我的身体先一步背叛了我。皮肤暗黄、松弛粗糙,眼角的细纹怎么遮都遮不住。镜子里的自己,连我都开始回避。那天夜里

36岁那年,我的身体先一步背叛了我。

皮肤暗黄、松弛粗糙,眼角的细纹怎么遮都遮不住。

镜子里的自己,连我都开始回避。

那天夜里,林琛漫不经心地伸手,

捏了捏我肚子上那点怎么都瘦不回去的软肉。

他嗤笑了一声,像是突然看清了什么:

“其实仔细看,你也挺一般的。”

下一句话,轻描淡写,却把我彻底钉死——

“我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你呢?”

01

我怔怔地仰着头,眼神空洞地盯着天花板上那幅据说出自外国名家之手的浮雕。

那浮雕繁复又精美,价格更是高得离谱。

从前,林琛每次来的时候,我的视线总会不由自主地落在上面。

最初那段日子,林琛总会粗暴地揪住我的头发,硬生生把我的脸扭向他,强迫我与他对视。

他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像顶级的琉璃,慵懒时又透着几分异域猫的狡黠。

只是,他的力道总是很重,每次都扯得我头皮火辣辣地疼。

那画面看似充满了张力,可柔软的枕头上,却总会留下些许带血的发根。

他滚烫的气息像恶魔的低语,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盘旋。

“姐姐,你就不能只看着我吗?”

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好像渐渐 “稳定” 了下来。

至少,在温存之前,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打得你死我活,闹得鸡飞狗跳。

林琛也不再执着于让我时时刻刻盯着他。

他解开了我手腕上束缚多年的链条,可我,却再也生不出半分逃跑的念头。

我浑浊的目光从天花板上缓缓挪开,落在了林琛的身上。

他最近去做了美黑,古铜色的皮肤在暖黄的灯光下泛着性感的油光。

一个年过三十的男人,居然还能有如此痞气的神情,别说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就连我,有时也会忍不住心动。

相比之下,我大腿上松垮垮的赘肉,简直不堪入目。

身上的真丝睡衣早就破了个小洞,我却连换的心思都没有。

林琛随意地披了件浴袍,慵懒地陷进沙发里。

他的五官隐在朦胧的阴影中,轮廓却依旧像刀削斧凿的雕塑一般,挺拔得过分。

我假装没有听见他刚才那句伤人的话,自顾自地开口。

“我明天就开始减肥。”

林琛低低地笑了起来,烟雾从他的唇边缓缓溢出,语气里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残忍。

“宝贝,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轻轻抖了抖烟灰,烟灰簌簌地落在光洁的地板上。

“我的意思是,你这个人,其实也就那样。”

“是我太爱你,才给你加了层滤镜。”

“现在,” 林琛做了个炸开的手势,动作短促而有力,“滤镜碎了。”

他说完,便起身径直朝着门外走去,动作没有丝毫留恋,只丢下一句带着厌恶和解脱的话。

“苏晚,你自由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消化掉这句话。

我的第一反应,不是重获自由的狂喜,而是一种从骨子里蔓延开来的愤怒。

那个曾经说着最爱我,就连死了骨灰都要和我混在一起的男人,现在竟然要跟我分手。

愤怒过后,巨大的难过铺天盖地地袭来,紧接着,便是深入骨髓的迷茫。

我被林琛养废了。

整整十年,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我没有社交,没有朋友,甚至连智能手机都快忘了该怎么使用。

房间里的电视永远只能看那些听不懂的外国台,而且每晚八点一到,就会自动关闭。

我的世界,只有这栋孤零零的别墅和后山那片属于林琛的私人领地。

我彻头彻尾,就是他的一个所有物。

所以,当他把我推开的时候,我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其实,林琛变心这件事,我早有预感。

起初,他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着我,一口一个 “姐姐”,把我歌颂成他的月亮。

我从最初的痛苦挣扎,到后来,竟慢慢开始期盼他的到来。

直到有一次,在他又亲昵地叫我 “姐姐” 时,我轻轻回应了他。

那天,林琛用柔软的毛毯将我紧紧裹在怀里,小心翼翼地给我手腕上的伤口上药。

鲜血染红了他干净的指尖,他低下头,声音温柔地哄着我,眼里全是揉碎了的心疼。

“姐姐,痛不痛?”

“你可以打我,但绝不能伤害自己。”

现在想来,林琛的温柔,从来都是穿肠的毒药。

他睫毛颤抖的样子,像蝴蝶脆弱的翅膀,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

可后来,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从一个月一次,变成了三个月一次,再后来,是半年。

直到今天,他彻底把我赶出了家门。

十年的金丝雀生涯,终究是走到了尽头,我失业了。

我的东西少得可怜。

02

所有的衣服都是林琛买的,他喜欢打扮我,就像打扮一个精致的洋娃娃。

那些衣服里,有繁复华丽的洛丽塔,也有清纯干净的小白裙。

他给我买什么,我就穿什么。

后来,他不再给我买新衣服,我便终日穿着那件破旧的睡衣。

临走前,我站在穿衣镜前,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镜子里的女人,胖得油腻,皮肤暗沉,头发乱得像个鸟窝,不修边幅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

怪不得林琛不喜欢我了。

可我又忍不住想,他喜欢的,究竟是哪个我呢?

我拖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栋囚禁了我十年的别墅。

行李箱里,只有我的身份证、护照,还有几套落满了灰尘的职业装。

我拉住门口的管家,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我该去哪儿?”

管家看着我,重重地叹了口气。

“回家吧。”

外面的阳光很毒,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一身邋遢地走在街上,路人投来的无数异样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记忆里熟悉的商场,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萧瑟的空壳。

城市最繁华的地段,矗立起了更多我不认识的摩天大楼,就连曾经熟悉的马路,也拓宽成了四车道。

巨大的陌生感和无助感将我吞噬,这一刻,我竟无比想念那栋冰冷的别墅。

我甚至想转身回去,求林琛,让我留在他身边。

我保证,以后会乖乖听话,再也不闹了。

一个路过的行人,大概是看我精神恍惚,神色不对,好心帮我报了警。

警察接过我的身份证,很快便联系上了我的亲人。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我下意识地叫出了那个名字。

“顾言!”

听筒里传来一阵东西摔碎的巨响,紧接着,那个急切到变调的声音穿透电流,狠狠刺入我的耳膜。

“苏晚?是你吗?你待在那儿别动,我马上过去接你回家!”

顾言,我的前男友。

我无比确信。

我眨了眨眼,眼泪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

很快,顾言便匆匆赶来,他在我面前蹲下,紧紧抓住我的手,指尖抖得厉害。

“这些年你到底去哪儿了?我们都以为你死在了国外。”

顾言的声音哽咽着,泣不成声。

我仰起头,声音哆哆嗦嗦地问他。

“爸妈呢,他们怎么没来接我?”

顾言握紧了我的手,语气沉重。

“我们先回家。”

03

他口中的家,是他的家,却不是我的。

楼道里堆着各式各样的儿童学步车,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屋里传来了吵闹的声音。

尖锐的童声,夹杂着一个女人严厉的训斥。

“不行!我说过,写完作业才能吃零食!”

两个孩子此起彼伏地央求着。

“求你了妈妈,我们就吃一颗嘛!”

顾言的眼神里写满了歉意,他低着头,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也尴尬地别开脸,目光落在墙角堆积的杂物上。

他家住在顶楼,这一层只有一户人家。

楼道外的隔间被当成了储物间,从学步车到足球风筝,再到儿童电子琴,每一件物品都在无声地彰显着这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一股酸涩的滋味从心底涌上鼻腔,逼得我眼眶发热。

明明毕业前,我们还说好要结婚的。

顾言找来鞋套递给我,一边开门一边开口。

“你先在我家住下。”

门刚一打开,一对粉雕玉琢的龙凤胎就扑了上来,紧紧抱住了顾言的大腿。

“爸爸爸爸,你跑哪儿去啦,妈妈等你吃饭呢!”

女主人也一脸不耐烦地走了过来,语气里满是埋怨。

“顾言,你接个电话就跑,到底有没有把这个家放在眼里!”

她的话还没说完,在看到我的瞬间,声音戛然而止,只剩下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

“学姐!”

我认得她,她是顾言的学妹,名叫孟瑶。

孟瑶的表情僵在了脸上,随即连忙让开了路,厉声勒令两个孩子回座位,然后以女主人的姿态,热情地迎我进门。

孟瑶转身去鞋柜里找了一双拖鞋递给我。

“顾言你也真是的,怎么能让学姐穿鞋套呢。”

她拉着我的手往里走,语气亲昵。

“饭刚做好,可乐鸡翅还热着呢。”

饭桌上的气氛,诡异到了极点。

孟瑶没有问我这些年去了哪里,只是笑着开口。

“学姐,你安心住下,别跟我见外。”

我咬着可乐鸡翅的动作猛地一顿。

孟瑶大概也发现了,我胖了很多。

从前的我,对自己的身材管理近乎苛刻,很少碰碳水化合物,可乐鸡翅更是要去皮才肯吃。

记得以前同学聚会时,这些事都是顾言替我做好的。

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偏爱,还有所有人投来的羡慕目光。

那时的孟瑶,也是羡慕我的人之一。

她一直很仰慕顾言,可顾言的眼里,从来都只有我。

直到我去国外采样,当地发生了恐袭,我从此便音讯全无。

顾言主动打破了沉默。

“这些年,一直是孟瑶陪我走过那段最黑暗的日子。”

“警方找不到你,所有人都劝我放下,后来,我们就结婚了。”

我愣住了,嘴里的鸡肉瞬间变得苦涩无比。

我知道,十年的时间太长了。

没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一个人,大家都在往前走,被困在原地的,好像只有我一个。

顾言抬眼看向我,目光里带着一丝探究。

“这些年,你究竟在哪儿?”

我不敢说。

04

我被林琛吓破了胆。

被囚禁的那段日子,我曾有一次,偷偷利用天线联系上了顾言。

虽然只是几个不成调的忙音,却足够他追查到别墅的大概位置。

可林琛很快就发现了这件事。

他愤怒地捆住我的手,把我粗暴地塞进了车里。

那天,顾言正在街上发寻人启事。

他不会知道,他日思夜想的人,就坐在那辆与他擦肩而过的路虎车里。

林琛扳着我的脸,强迫我看向窗外的顾言,语气戏谑得像是在欣赏一出好戏。

“这是一个警告。”

话音刚落,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过,狠狠撞向了毫无防备的顾言。

顾言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倒在了血泊里,他的周围,散落着无数印有我照片的传单。

我想尖叫,喉咙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想有人能把顾言从那辆摩托车下拖出来。

可林琛的手像铁钳一样死死地焊在我的手腕上,车窗漆黑一片,只映出我一张扭曲而绝望的脸。

那一次,我彻底学乖了。

我再也没敢联系过顾言。

因为我知道,只要我敢泄露一丝一毫被囚禁的秘密,林琛有的是办法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彻底蒸发。

所以,我只能对着顾言轻轻摇头。

“我不知道。”

顾言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没关系,等你什么时候想说了,我听着。”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这个人,现在和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只能低下头,机械地把米饭送进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直到舌根发麻。

孟瑶突然毫无征兆地哭了起来,我茫然地看着她。

豆大的泪珠一颗接一颗地砸下来,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甲几乎要嵌进我的肉里,嘴里不停地道歉。

“学姐,对不起,是我趁虚而入抢了顾言,我现在就把他还给你,你原谅我,好不好?”

她的指甲掐得我很疼。

我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学姐,真的,真的对不起!”

滚烫的眼泪,正正落在我手腕上那道狰狞的疤痕上。

那道疤痕丑陋不堪,就这么明晃晃地露在外面,却没有一个人问起。

我还记得,和顾言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去做毕业设计的雕塑,我不小心被机器擦了下手指,只是微微泛红,他就紧张地满世界找药膏。

可现在,他的眼睛里,只有哭泣的孟瑶。

我比谁都清楚,过去了,就是真的过去了。

我听见自己干巴巴的声音响起。

“不是你的错,是我和顾言没缘分。”

孟瑶还想说些什么,却被顾言一把拉开。

两人瞬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刺耳的争吵声吓得两个孩子哇哇大哭。

这场闹剧,最终以孟瑶摔门而出告终。

顾言追出去前,还不忘回头叮嘱我一句。

“乖乖待着。”

我蹲下身,默默地收拾着一地狼藉的玩具。

那对龙凤胎突然冲了过来,狠狠推了我一把。

“你这个丑八怪不准在我家!你一来爸爸妈妈就吵架!”

“对,你快走,我们不想看见你!”

我没站稳,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两个孩子的小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身上,力道不大,可那种被驱赶的厌恶,却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

见我没有反应,他们大概是怕我赖着不走,哭得更凶了。

“你走!离开我家!”

“我要爸爸妈妈!我不要他们吵架!”

看着他们声嘶力竭的样子,我恍惚间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混沌的脑子里,一些被尘封的画面被撬开了一条缝。

其实,我和林琛的关系,从来就没有好过,更谈不上什么迷恋。

我只是,走投无路了。

刚被关起来的时候,我也逃,也闹,就像现在这两个孩子一样,尖锐地对着林琛嘶吼。

可换来的,却是他一记狠狠的耳光,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我怕得直往后缩,他却突然把我紧紧抱在怀里,身体抖得比我还厉害,嘴里一遍又一遍地说着 “对不起”。

后来,我的反抗越来越激烈。

手腕和脚踝在铁链日复一日的磨砺下,溃烂,愈合,再溃烂,最后结了厚厚一层丑陋的痂。

05

林琛开始给我洗脑。

他说,只要我试着爱上他,一切痛苦就都结束了。

可一个人,怎么可能爱上一头衣冠禽兽。

对我来说,林琛不过是个学弟。

一个在我手底下做项目时,勤奋认真,出身优渥却没有半点架子的学弟。

我因此高看了他几眼,仅此而已。

我带他做实验,一起进山采过样本。

我甚至还真心实意地夸赞过他那双眼睛很漂亮。

项目有了突破性进展的时候,媒体来采访,聚光灯下,林琛看着我的眼神,带着一种近乎痴迷的温柔。

他说。

“学姐,恭喜你,你一定会站在科研界的顶峰。”

然后,他微微低下头,像只失落的大狗。

“到那个时候,学姐还会记得我吗?”

我笑着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头发,语气轻快。

“当然,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研究出能攻克排异反应的异体器官吗?”

那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落魄成这样。

从前总恨月亮高悬,却不肯为我一人照亮。

后来月亮真的跌进了泥潭。

可它沾满了污泥,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干净皎洁的模样了。

林琛给我喂了药。

一种能让情绪稳定,但会让大脑变得迟钝的药。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开始认知错乱,记忆也一点点丢失。

我如他所愿,终于变得听话了。

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切物是人非。

没人会傻到在原地等另一个人十年。

我不怪顾言,自然也不会去拆散他的家庭。

我们之间,只是差了一点点缘分。

“差一点点”,真是一句残忍的话。

我多想眼前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只要我睁开眼,床边坐着的就是我的爸妈。

他们会温柔地摸着我的头,心疼地问我是不是吓着了。

顾言也还是二十六岁的样子,意气风发,没有因为一场车祸断送大好前程。

而我,依旧是导师最得意的门生,正朝着自己的目标一路狂奔。

可我猛地睁开眼,面前还是那两个哭闹不休的龙凤胎。

饭菜早就冷透了,整个屋子都弥漫着一股冰冷又窒息的空气。

我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胡乱地抹了把脸,决绝地离开了这里。

虽然只是想起了一点点过去的事,但足够幸运的是,我想起了家的位置。

我跌跌撞撞地往家的方向走,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回家就好了,回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等我站在家门口时,却没有感受到想象中的温暖。

我拍了很久的门,始终没有人应答。

门口的地垫上,积了厚厚一层灰。

楼道里的声控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我却还在不知疲倦地拍着那扇冰冷的铁门。

“妈,开门,我回来了。”

“爸,我回来了,我没带钥匙,你给我开开门啊?”

我甚至掏出了手机,假装在发消息,嘴里不停地自言自语。

眼泪一颗一颗地砸在手背上,冰凉刺骨。

“妈,你逛街呢?快回来呀,我进不去家了。”

“爸,你又去钓鱼了?我没带钥匙,你快回来给我开门。”

剧烈的敲门声惊动了对门的邻居,一个女人探出头,没好气地冲我吼道。

“敲什么敲!这家的老两口去年就没了!”

她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像在看一个疯子,语气更硬了。

“你是谁啊?再不走我报警了!”

我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我是他家的女儿!”

还是差一点点。

06

只差一点点,我就能回家了。

顾言告诉我,爸妈去世前,把所有财产都托付给了他,万一有一天我能回来,就由他转交给我。

可爸妈留下的,只有这栋空荡荡的房子。

这些年,为了找我,他们散尽了家财,已经没什么能留下的了。

他们怕我回来没个落脚的地方,才死死守着这套房子没有卖掉。

屋里还堆着来不及散发的寻人启事,码起来有小腿那么高。

除了几件必要的家具,家里空空荡荡,所有的空间,都腾出来堆放那些印着我照片的纸。

顾言看着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开口劝道。

“苏晚,你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先去我那儿住吧。”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里面的陈设和十年前一模一样,一点没变。

柜子里我最喜欢的蓝色四件套,依旧叠得整整齐齐。

我用过的每一样东西,都被爸妈小心地保存着。

妈妈的日记本摊开在桌上,字迹已经有些模糊。

“只要没见到尸体,我就不信我女儿死了。她从小就犟,天大的困难都打不倒她。我更不能比她先倒下,我一定要等到我女儿回来。”

太久没有人住,屋子里飘着细小的灰尘。

光影斑驳里,我好像看到了爸妈的影子,我伸出手去抓,却只捞到一把冰冷的空气。

我摇了摇头,拒绝了顾言的好意。

“孟瑶是个好姑娘,你出车祸那会儿,是她一直守着你,别让她伤心了。”

顾言愣住了,一脸的难以置信。

“你怎么知道我出过车祸?”

我没有回答他。

我欠他的,太多了。

他本该有的爱人,本该一帆风顺的事业,本该健康的身体。

全因为我,碎成了泡影。

现在的他,也只是勉强度日,我不能再拖累他。

我深吸一口气,抬眼看向顾言,语气坚定。

“别担心我,我会好起来的。”

托顾言的关系,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母校的宿管阿姨要回老家带孙子,这个岗位正好空了出来,我便捡了个漏。

年轻时的衣服早就穿不上了,我爸那件宽大的黑棉袄,穿在我身上倒是正合身。

只是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憔悴又浮肿,怎么看都像个讨人嫌的大妈。

第一天上班,我起了个大早。

凌晨四点,宿舍楼里死寂一片,长长的走廊空荡荡的,连一丝声响都没有。

学生们都还在睡梦中。

值班室里的小台灯亮着昏黄的光,像黑夜里一颗孤独的星星。

我抱着泡了红枣的保温杯,另一只手笨拙地划拉着智能手机。

被林琛关起来的时候,智能手机才刚刚兴起,功能少得可怜,刷个视频都要转半天圈。

不像现在,天南地北的新闻,只要打开软件,就会自动推送到你眼前。

就算被赶出了别墅,我依然能从各种渠道,看到林琛的消息。

今天收购了哪家公司,明天又成了年度杰出企业家。

领奖台上的林琛,西装革履,风光无限。

他对着媒体的镜头,笑得意气风发。

07

“我很荣幸,我们公司开发的药品,可以帮助更多被疾病折磨的人们。”

手机屏幕上,林琛的名字像个发光的品牌标签,无孔不入。

年轻的女孩们为他神魂颠倒,迷恋他那张英俊的脸,崇拜他冷静大脑里的高智商。

可没人知道,那光鲜亮丽的皮囊下,藏着怎样扭曲的病态。

那本该是我的人生。

我的手指抖得像风中的残叶,眼泪砸在屏幕上,晕开了一片模糊的痕迹。

我胡乱地伸手去擦,却不小心点开了头条推送。

林琛要结婚了,联姻对象是另一家医疗巨头的千金,名叫柳倩倩。

我默念着这个名字,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弧度。

多可笑啊。

他毁了我的一切,却能心安理得地拥抱自己的幸福。

而我,连复仇的门都摸不到。

一无所有的我,就算想拿刀捅他,也混不进林氏那栋戒备森严的大楼。

在他眼里,我大概和路边的垃圾没什么两样。

身体的颤抖越来越剧烈,我本能地开始搜寻食物。

在别墅被囚禁的那些日夜,我靠欺骗自己爱上他来维持清醒。

可内心深处那点不甘,却像野草一样疯长,焦虑感几乎要把我溺死。

食物成了我唯一的慰藉,也把我喂养成了如今这副臃肿不堪的模样。

桌上放着几个蛋黄派,热量惊人,价格却低贱。

吃下去,多巴胺会给我带来短暂的快乐,让我暂时忘记林琛带来的痛苦。

我伸出手,指尖却在碰到包装袋的瞬间猛地一缩。

我狠了狠心,把蛋黄派狠狠塞进抽屉,锁了起来。

才三十六岁,我的人生还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我不能认输,绝不。

路断了,就换一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