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置业之诺:合规表象下的信任基石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购房是倾尽多年积蓄、承载几代人生活期许的重大决策。一众购房户经多方审慎考察,最终共同选择了宁波赢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溪畔居项目,核心支撑便是开发商展示的完备合规资质与规范合同文件所构建的信任体系。
根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记载,宁波赢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程序合法摘得涉案土地使用权,具备完整的土地出让手续。开发商持有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暂定资质证书,项目已取得住建局批准备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与账户明确,完全符合法定预售条件。合同详细约定了涉案商品房信息:位于宁海县前童镇溪畔居,规划用途为商业,预测建筑面积等关键参数清晰,总价款按房屋具体情况核算,条款明确划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
更让购房户放心的是,开发商已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开发建设,且通过了所有相关验收竣工程序,具备合法交付条件。2021年10月前后,陆续与开发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完成网签手续,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部分购房户按约定支付定金并转为购房款,首期款项按时足额缴纳,剩余款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均已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办妥贷款手续。彼时,购房户们满心期待2022年6月30日顺利交房及后续不动产权证办理,却未料这份基于合规表象的信任,最终因国土、住建部门的审批衔接问题陷入僵局。
二、权益之损:产权证被登记至开发商名下的异常情况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房屋交付与产权登记的约定清晰明确:开发商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交房,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若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能在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不动产权证,出卖人需按日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些条款既明确了开发商的履约责任,也给了购房户坚实的权益保障,而后续问题的发生,并非开发商未履行约定,而是源于国土、住建部门的审批流程阻滞。
2022年6月30日,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但约定的产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不动产权证却迟迟未能办理至名下。经购房户集体向开发商反复询问核实得知,产权过户无法推进的主要障碍在于:网签备案的房屋产权证未能办理至宁波赢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且相关登记中被备注“不得单独转让”。这导致开发商在履行产权过户义务时,缺乏必要条件而无法操作。
根据相关材料记载,涉案商品房所占用土地的抵押登记已由开发商按要求推进处理,且项目已通过全部竣工验收,但国土部门的上述操作与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存在出入,也影响了商品房交易流程的正常推进。更关键的是,开发商自始至终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主动与国土、住建部门沟通协调,提交各类所需材料,却因产权登记环节存在的问题陷入被动。更关键的是,开发商自始至终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主动沟通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却受制于部门间的协调衔接问题,无法独立完成产权过户。一众购房户均已全额支付购房款(总额高达数千万元),且每月仍需按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如今却面临“贷款照还、产权无法办理”的困境,房屋因产权归属未明确还存在潜在法律风险。为推动问题解决,很大一部分购房户曾多次主动前往属地政府前童镇相关部门、宁海县住建局及国土部门反馈情况,详细说明项目合规、开发商履约、购房户已全额付款且办妥按揭却过户受阻的实际情况,恳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始终未能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问题迟迟悬而未决,这让购房户们感到十分焦虑与无奈。
三、事实之辨: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的全面背离
厘清此次集体购房纠纷的症结,需回归合同文本与实际履行的客观对比。根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宁波赢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在各项关键义务上均积极践行约定,并未出现未履行合同的情况。
在项目合法性上,开发商通过公开拍卖合法取得土地,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顺利通过全部竣工验收,具备完整的合法交付与产权登记基础;在合同履行上,开发商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合同备案与网签手续,并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交房后主动准备各类产权过户所需材料,多次与国土、住建部门沟通申请,完全履行了开发商应尽的全部义务。
从购房户的履约情况来看,全体购房户均已按合同约定完成网签、全额支付购房款,部分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户也已正常还款至今,全面履行了买受人的义务,依法享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权利。反观国土部门,其未将网签备案的产权证批至开发商名下,反而备注“不得单独转让”,导致开发商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正常流程不符。而与开发商已多次向属地政府前童镇、宁海县住建局及国土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协调,但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使得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持续处于不确定状态。
四、诉求与期待: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房屋产权是购房户最核心的合法权益,“买房得产权”更是商品房交易的基本准则。当前产权无法落地的问题,已对市场正常交易秩序造成了影响。一众购房户作为完全履行付款义务的一方,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有效保障。
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既有赖于开发商遵循诚信原则与合同约定,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高效履职与协调配合。此次纠纷中,开发商已严格践行合同约定,而国土、住建部门的审批衔接阻滞,成为影响市场交易稳定的关键因素。购房户在类似纠纷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基于合同享有的合法权利,不仅需要法律的充分保护,更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扫清权益实现的障碍。
基于此,全体购房户恳请国土、住建部门正视购房户的合理诉求,尽快梳理审批流程中的阻滞环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衔接,简化不必要的手续,为产权过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办理途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主动与购房户、开发商沟通,告知问题解决的时间表与具体方案。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加强对商品房产权登记流程的监管,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发生,保障购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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