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了解到,郑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正式公示,来看核心内容。

任务目标
以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导向,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逐步探索与郑州城市现代化治理相契合的渐进式、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提升城市竞争力、活力和魅力。
2025年,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部分项目更新成效逐步显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1+2+N”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框架初步成型,市区两级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2026年,城市更新行动成效逐步显现,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一批项目取得一定的更新成效;根据实际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1+2+N”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品质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2027年,打造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城市宜居水平逐步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韧性能力稳步增强,城市治理更加和谐有序,人文底蕴逐步彰显,为持续深入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展望2030年,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形成,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基本建立,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郑州经验,发挥示范标杆作用。
编制范围
本计划编制范围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

重点任务
一、片区综合提升工程
坚持片区更新理念,以商都历史文化片区、高铁东站片区两个示范片区为带动,加大片区更新项目谋划实施力度,统筹考虑补齐基础设施、公服设施等功能短板,盘活低效资源,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提高产业活力,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等内容,通过实施城市更新,实现片区综合提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二、居住环境提升建设工程
1.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加快推动中原区湖光苑社区、金水区鸿苑社区两个完整社区试点项目建设。发挥试点带动的作用,加快推进其他社区建设完整社区,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2.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提高住房设计水平,引导房地产企业建设“好房子”,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新建住房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照完整社区标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居民将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支持装配式、集成化厨卫、节能改造、设备更新等项目,提高住房品质。发展智慧物业,提高住宅设备智能化水平。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助推好房子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自下而上申报项目的方式,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实施更新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1年-2005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探索危旧房屋自主更新路径,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4.有序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
“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5.着力建设活力街区
(1)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
推动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因地制宜植入新业态、新功能,促进“食购游文娱展”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2)打造特色街区场景
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元素,持续推动具有地域特色、风格各异的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形成国际游客旅游、购物、娱乐的打卡地。积极发展夜间消费,加快推进新消费场景创建,每年推荐申报2家以上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培育认定2家以上市级夜经济集聚区,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提档升级区域商圈
鼓励围绕商业业态优化、空间品质提升、区域品牌塑造、管理服务精细等进行全方位改造升级,拓展新场景应用、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牢牢兜住民生底线。稳步推进市级、区级、居住区级(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建设,补齐基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体育等配套设施,提升便民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推进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设施建设改造。推进老旧街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稳步推进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医疗设施改扩建工程、基础设施改造等教育工程和社会福利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工程
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推动多层级、多类型公共空间营造,提升城市轴线、滨水廊道、城市绿道等线性空间的绿化景观、功能品质,结合城市节点、更新改造腾退空间、边角小微空间,优先增补活动场地、公园、游园,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特色活力的- 7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重点塑造“中原路-人民路-金水路-郑开大道,中原路-东西大街-郑汴路-商鼎路”东西金轴,“花园路紫荆山路-紫辰路”南北银轴的空间骨架,提升商城遗址、高铁东站等城市地标区域的建筑景观环境品质,形成都市魅力的展现窗口。提升城市河道滨水空间功能,结合沿岸更新项目植入特色业态、场景,营造活力消费、旅游、休闲空间。推进城市干道、铁路等沿线绿道建设,提升功能复合度,强化与沿线城市更新项目、公共空间节点的融合。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五、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工程
1.完善提升防洪排涝体系
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提升雨洪防护能力,开展未达标河段防护提标改造,建设控制性枢纽节点工程,疏浚河道,优化岸线结构,拓宽行洪调蓄空间;提升内涝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消除积水点、减少防洪隐患;推进主要河道行洪调蓄空间拓宽工程;全面开展积水区、易涝积水点治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2.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绿地、建筑、道路、水系等要统筹考虑雨水控制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更新改造地下管网
加快推进老城区供水、供热、电力、污水和雨水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提升,持续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电力公司、水务集团、热力公司、中原环保
4.保障城市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推动燃气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常态化排查并动态更新改造老化和带病运行的燃气管道,加强建管衔接。2025年底前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以后实现动态清零。2025年全面建成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和GIS(管网地理信息)系统。2026年建成燃气管道智慧化信息系统,实现燃气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燃气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推动再生水利用
围绕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再生水提标、再生水主干管及输配管网、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再生水管网覆盖面积,筑牢产业发展基础。按照“厂网一体”经营模式,推进再生水一体化一张网改革,有序盘活存量再生水管网等资产,加速推动再生水专业化、市场化经营。持续加大再生水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再生水利用产业发展。推进再生水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2025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430公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2027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529公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2%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中原环保
6.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持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5年,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5%,加快推动新郑光大电厂、登封绿色动力和巩义市焚烧电厂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7.提升城市生命线保障能力
结合城市更新持续提升水气暖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市政设施安全改造,形成运行有序、安全韧性的城市生命线。围绕设施提升、结构升级、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化设施布局、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探索“污水+”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推动污染治理降本增效、减污降碳。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一体化一张网工程,实现供水南水北调水、黄河水双水源保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燃气公司、水务集团、热力公司、中原环保等。
8.提升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完善轨道站点换乘接驳系统。开展人行道整治工程,保障慢行路权空间。完善无障碍设施,保障出行安全。科学划定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时段。持续提升城市道路网结构及密度,推进道路综合改造,打通、优化丁字路口交通组织。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部署车联网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推进道路红线内市政设施迁改、入地工程,完善过街设施、无障碍设施。推进综合能源站、储能站建设。利用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空间、闲置空间增补社会停车场、充电桩(站)等设施;在满足安全要求下,可增补综合能源站。搭建郑州市智慧停车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交发集团、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六、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1.推动商都历史文化片区建设
发掘商都历史文化片区文化价值,立足“商都、商业、商城”特色标识,发挥核心历史文化资源引领作用,统筹周边资源,协同推动更新工作开展,打造中华文明展示地、城市发展历程展示地、商都商业商城融合展示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文广旅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物局、管城区、金水区、二七区、城发集团、交发集团、建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
结合国家文物普查周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底数、完善保护名录,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根据普查结果适时向公众公布郑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以二砂历史文化街区、国棉三厂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推动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性保护
根据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成果,及时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实现应保尽保。及时制止危害街区整体格局、历史文脉的行为,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的巡查、保护。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4.夯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根基
推动郑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逐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名城保护规划体系,按程序向省政府报批《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控。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年度自评估工作安排,每年开展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七、城市精细化治理工程
1.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
以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净化行动,2025年郑州市城市中心城区全部消除卫生死角,城区餐饮单位全部规范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2.开展背街小巷和小微公共空间整治
每年选取至少10处背街小巷实施“一巷一策”改造,修补路面,规整管线,增设绿化微景观;聚焦停车难、环境脏乱差、休闲健身空间少等问题,每年选取至少10处小微空间进行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开展城区增亮专项行动
进一步完善城市照明供电网络,优化城市照明供配电设施布局,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照明硬件投运使用,提升城市照明运维保障能力。排查修复城区照明盲区,优先补齐老旧小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园步道等区域路灯,2026年逐步消灭城市照明空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园林局、郑州供电公司、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4.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解决老旧小区、零散片区无物业难题,2026年实现小区(楼院)物业服务全覆盖,鼓励通过“先尝后买”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健全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物业服务标准,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2025年底前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区域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到2027年,基本形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网统管”,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显著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智慧化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2.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
推动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改造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平台体系,推进设施互通、数据贯通,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加快推动CIM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城市生命体征监测,推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数据赋能、业务联动,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加强城市物理空间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态势感知,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3.培育发展智能建造
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
型升级。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中应用BIM、物联网、智能装备等智能建造技术,推动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开展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示范项目和建筑部品件智能生产基地培育。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建造产业集群、绿色建筑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九、激活城市存量资源工程
1.推动存量工业转型升级
支持利用老旧园区、废旧厂房、楼宇、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等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同时对存量低效园区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优先入园。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专业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2.推动旧厂房、旧仓库更新改造
加强对有保护价值的旧厂房、旧仓库保护利用,因地制宜引入新业态。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3.推动老旧市场优化升级
有序推动老旧市场改造提升和转型发展,在对郑州市老旧市场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组织符合市场业态布局、基础配套设施陈旧的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基础功能,重点对市场内部业态布局、外部形象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推动市场与城市更新同步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4.推动低效楼宇提质增效
盘活低效空置楼宇,按照现代产业发展需求改造升级,为高
能级产业落位提供空间载体。探索产权收购、长期整租等转型新路径,鼓励老旧楼宇改造升级,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智慧楼宇,满足科技创新、金融管理、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探索更新改造多主体参与模式。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决定城市更新重大事项。在市城建局设立市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三库一单”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制度,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抓落实、见成效。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建立与实
施城市更新相适应的精细化、灵活性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探索优化更新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办理流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城市更新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市国资委清查盘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挖掘国有资产潜在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
市工信局制定完善产业引导激励政策,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活力。市城管、公安、住房保障、商务、园林、市场发展等部门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加快研究各专项领域支持政策、推动各类更新项目实施。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应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深入梳理辖区内更新资源,加大项目谋划推动力度,完善区级城市更新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人员力量向城市更新领域倾斜,加强金融、规划、运营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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