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消息:
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24日中午,记者从南京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24年1月1日起,南京市自行车上路无需上牌。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警方面已经当面与他沟通并已退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
交警出具的罚单显示,他被处罚的原因是,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
王先生此前收到的罚单(贴文截图)
王先生被罚时骑的车(图源:纵览新闻)
据媒体此前报道,王先生称,4月9日下午下班后,他骑自行车回家,行驶到南京中山路与华侨路交叉口处,因逆行被执勤交警拦停,交警告知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鉴于他是首次违法,只是进行了警告处罚,随后又查看他自行车的牌照。
24日,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上午交警方面已经和他当面沟通了,承认了处罚不正确,处罚不当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目前,他们正在走处罚撤销流程,民警当面先把罚款退还给了他,并承诺会及时告知处罚撤销的进度,处理完也会通知他。
记者就王先生所说的最新进展,致电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最新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自行车确实不需要登记上牌手续了,但市民反映的这个情况她需要再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来源:央视新闻、南京交警、极目新闻、中国青年报 编辑 贾凯 审核 蒋波 钟玮 “杭州新闻”
滥用职权敛财应该判刑吧
看一下是否毕业于日本学校
民警5年应该参加司法考试一次
业务不熟悉,规章执行缺失。被处罚者可以行政诉讼。
滥权!!!
什么情况,警察居然不懂法,这么严重的错误还出现在南京这种文化古城。
不学习的后果!
知错能改,赞!
穷疯了吗?不应当呀!
扰乱公共秩序!
应该下岗,这种人还能当警察!
滥用职权应该要量刑!否则更多人肆无忌惮。
不曝光还可再罚五十年
追责就算了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这不是知法犯法,这属于执法犯法!更上一层楼而已。
法律法规都不懂还上路执法?早点下岗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算了!
这交警搞错了,你给他逆向罚五十,无牌警告一下说不定就没事了
作为交警、难道不知道已经有40年骑自行车不用查了吗?为什么要等到发生了才去追责?专业知识是怎么学的?
不学法的交警能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吗?
[横脸笑] 如果是自行车无牌证就罚,应该不会只抓到一个吧?自行车不上牌应该是普遍的。这就有点解释不通?
只不过遇到个较真的
把人当猴耍[流鼻涕]
以后肯定会有行人管理局,行人要办行人证。
穷疯了
这都要被罚50元,这民警是穿越过来的吧?
查查50元的去向,尽快让ai管理人类好了
教师有五年一轮的360学时培训,每年还有与时俱进的短期培训。其实,许多专业行业,也可以有这样的提升培训,否则就会出现时不我待的尴尬现象。
南京交通部门干得好,及时雨!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何苦来哉。
过度执法
新法规执行时难道执法者不先学习吗?
这就对了!还是有公正的清官!
乱七八糟
[笑着哭]
哎!真是穷疯了!!大家出门一定带好身份证,千万不要无证上路啊!!!
逆行也不需要处罚?
习惯性动作
还是媒体力量大啊
开除。
做人做事,当不以恶小而为之
应该国家赔偿,钱由处罚民警出[得瑟][得瑟]
活久见 第一次
昨天有一神人,说是看这车子来路不正,我就纳闷了,它的钛合金眼怎么看出来路不正的?
希望以后步行者不需要牌子!
唉!
南京久久就出单让目瞪口呆的事!
知错必改善莫大焉!!![鼓掌]
一大队
想钱想疯了
都是想钱头发都想掉了
自行车已经几十年不上牌了吧
这不是知不知法的问题,这是常识,还举一反三?满大街美团青桔共享自行车都违法了?这不笑话吗
24年以前自行车没有拍照就可以罚吗?
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得瑟][得瑟][得瑟]
驾驶非机动车逆行总是有的吧,不要过分苛求民警
[呲牙笑]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的公章都盖上了,只处罚一两个民警,似乎不恰当哦。
学习交通法,那么久竟然不知道?怎么当上交警?关系户吧[得瑟]
骑自行车的人肯定也不是一般人,普通人是翻不起浪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