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以“政府引导、场景牵引、安全可控”为原则,推动人工智能与招标投标全流程深度融合,计划到2026年底实现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全覆盖,2027年底在全国推广应用,为公共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注入“数智力”。
《意见》围绕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场管理—监管”六大环节,部署20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覆盖交易全周期,直击传统招采“效率低、监管难、风险隐”痛点。
“人工智能+招标”:辅助招标人进行科学策划、智能编制招标文件,并对文件进行多维度“体检”,自动识别排斥竞争等违规问题,从源头保障公平。
“人工智能+投标”:为投标人智能推送商机、解析招标需求,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规自查与风险提示,减少低级错误和恶意低价竞标。
“人工智能+开标评标”:打造“数字开标人”自动化流程,智能抽取匹配度更高的评标专家,并辅助专家进行评审,提升评标质量和公正性。
“人工智能+定标”:智能核验评标报告,辅助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多维度画像分析,并支持合同要素智能提取与风险审核,防范“阴阳合同”。
“人工智能+现场管理”:实现交易场所智能调度、无感化数字见证、档案智能管理与链上存证,并构建专业智慧问答引擎,提升服务便利性。
“人工智能+监管”: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对评标专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围串标行为的穿透式识别、对市场主体的智慧信用评价,并强化协同监管与智能投诉处理,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一网共治”的格局。
为确保技术应用的规范与安全,《意见》强调要科学组织推进、强化系统集成、夯实数据基础,并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定位,规定模型生成结论不替代各方主体的自主判断与法定责任。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防范算法歧视、数据安全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