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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本应透明的村委选举,为何在东阜村引发集体质疑?

2026年1月,河北省大城县大尚屯镇东阜村举行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选举公告,本次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026年1月,河北省大城县大尚屯镇东阜村举行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选举公告,本次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明确要求“选民须本人持有效证件现场领取选票并投票”。

然而,部分村民反映,1月18日投票当日,选举现场存在若干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有村民表示,选票发放及后续环节由某候选人亲属参与操作,非选举工作人员介入流程;另有反映称,现场存在他人协助甚至代为填写选票的情形,影响了选民自主表达意愿。

据公告,本次选举登记选民共2988人,应发放选票2988张。工作人员在唱票阶段通报“仅6张未发出”,即2982张已发放。但多位坚持本人到场的村民对此数据存疑:若严格执行“本人持证领票”规定,短时间内几乎全部选票发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尤其是一些未到场村民的选票如何被领取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委托投票需履行书面手续,且每名受托人最多可接受三人委托。村民担忧,若大量选票由候选人亲属集中领取、填写,可能超出合法代投范围,影响选举结果的真实性。

此外,有目击者反映,投票现场秩序较为混乱。按规定,“选民投票后应立即离场”,但当日有多人投票后未离开,反复出入票箱区域,甚至协助他人操作选票。尽管村书记曾通过广播提醒遵守秩序,但效果有限。值得注意的是,大尚屯镇政府派出的监督人员全程在场,但对上述情况未见明显干预或记录,引发村民对监督履职实效的疑问。

更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选举的现场录像工作,据村民反映由某候选人安排其信任人员负责。有证据显示,该人员曾在家族微信群中为特定候选人进行宣传,甚至发放红包。此类行为涉嫌违反选举纪律中关于“不得以财物或其他方式影响选民投票”的规定。

另据查证,该候选人与现任村支部委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但本次选举中,该项回避要求未见落实,可能影响“两委”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

一名参选人曾多次向选举委员会反映上述问题,包括代投不规范、不当动员、亲属参与及监督缺位等,但未获正式回应。多名村民代表亦表示,在依法申请查阅选举全过程录像资料时,遭到拒绝。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实施细则,选民、候选人及村民代表依法享有对选举过程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有权查阅投票、计票、监票等环节的影像、票证及其他原始记录。

目前,村民手中已掌握部分微信群聊记录、现场影像片段及相关证人证言。他们强调,希望选举结果建立在程序规范、规则清晰、意愿真实的基础上,而非形式上的完成。

为此,村民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提请上级部门介入核查:建议由县级民政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举开展专项审查,防止关键证据(如监控录像)遗失或损毁,并接受村民代表适度参与监督;

依法公开选举资料:依规提供选举全过程录像及票证记录,保障相关方的法定查阅权利;

全面审查程序合规性:重点核查代投行为、亲属参与、回避制度执行及监督履职等情况,对确有问题的环节依法处理;

维护基层民主公信力:确保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尊重与落实,推动形成规范、透明、可信的选举环境。

东阜村作为大城县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其治理走向关乎全体村民切身利益。2988名登记选民期待的,不仅是程序上的闭环,更是民主原则在每一个环节中的切实体现——让每一票都真实、有效、受尊重。

本文基于村民提供的材料整理,所述内容为其陈述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相关单位或知情人士补充信息,以便更全面了解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核实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