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狗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审庭审结束后,被告的律师爆出几大怪异之处,觉得疑点重重。
目前,案件的脉络已基本清晰,郭某家栓在树上的狗咬伤申某家儿子,伤者将狗摔死。
当晚,愤怒的郭某家人打砸申某家玻璃,踹门进入申某家医院内,包括郭某在内总共9个人找上申家门替狗寻仇。
而当时申家只有老两口和女儿三个人,人数悬殊。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按照申家人的说法,是对方先动手,并追着围殴申某。
但郭家人称,当时只是理论,并没有先动手。

冲突过程中,寡不敌众的申某顺手抄起窗台上的刀挥武。结果,被刺中的郭某不治身亡,还有3名郭家人受伤。
申某也受伤,而且构成轻伤。
申某的女儿称,先后5次报警,但郭家人既不接受申家人的主动调解,也未接受警方的调解。
此次冲突造成郭家一死三伤,申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目前,一审已结束,但并未当庭公布结果,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被告申某的代理律师李圣律师接受了媒体采访,并提出以下几大怪异之处,觉得疑点重重。
1、按照申家人的说法,当时郭家人手持铁锹、木棍、砖头等凶器。

但截止到目前,凶器的具体数量并不明确。
而郭家人称,当时都是空手去申家的,并没有拿东西。
李律师疑惑称,铁揪、棍棒等没有被作为证据。
但他强调,这些凶器恰恰是相当重要的证据。通过这些物证可以反映出申家人当时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危险,处于什么样的境况。
但从李律师反映的情况来看,不知何故,这些证据并没有发挥其本应有的作用。
2、李律师对另一个关键物证更是表示疑惑,当时刺伤郭家人的刀目前也存在争议。
首先,对于刀的种类说法不一。郭家受伤的韩某最初说自己是被剪刀刺伤的,后又有说法称是刀伤。
究竟是剪刀,还是其他单刃刀之类的刀,尚未明确。
其次,李律师认为,按照韩某的说法,肯定存在一把剪刀。但让李律师觉得怪异的是,这把剪刀不知所踪,莫名消失,不知被谁拿走了。

李律师强调,这把剪刀也是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哪一方拿到这把剪刀,对哪一方有利。
在任何伤害性刑事案件中,作案凶器都是关键性的证据。然而,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所持的凶器仍然存疑,尚未确认。
不过,李律师最后表示,今天上午的庭审卓有成效,我们期待正义的到来吧。
在开庭之前,李律师明确表示,被告申某当时的反应属于正当防卫,将做无罪辩护。
结语本案被告申某到底会背叛故意伤害罪,还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双方的凶器物证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按照李律师反映的情况,目前该案中的凶器物证尚存疑,未被当做证据,申某最终的结果如何申,还不好说。
但本案警醒我们,遇事千万莫再冲动,否则后悔莫及。
该案发展到现在,你有什么新的感想和看法呢?你认为申某是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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