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5月13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魏华北为邢台市水务局局长。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5月13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春耀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沧州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如下:
任命:
李岩峰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边瑞栋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冯晶晶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晓亮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婷婷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寇国明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丽娟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翔宇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倩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月娥为渤海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爱辉为中华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杰为会战道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董全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尹宝峰会战道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王海鹏为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胜利为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恩奎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名单如下:
任命:
冯蕾为任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海兴县人大常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5月1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鸿超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金树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红梅为海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高鸿超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金树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田红梅的海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修彪为海兴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耿飞为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辉为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耿飞的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郭辉的海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张世锋的海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立志为海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家口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宋志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委东区干字〔2024〕21号文件通知)
任命:
宋志龙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跃霞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苗立雨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建明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亚森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翟海文同志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强同志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苑雨歌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娜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门英俊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栗明颢同志任市智慧交通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
梁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臧雪松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武文静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洪建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轩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鹏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丽婷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淑娟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孟祥斌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
安明喜同志的原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翟海文同志的原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夏佳同志的原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秦皇岛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2024年5月1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
李一波同志辞去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24年5月1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
张文斌同志为昌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2024年5月1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杜大明同志为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林涛同志为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学兵同志为昌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鸿飞同志的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赵林涛同志的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2024年5月1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
佟德龙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学东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台庄人民法庭庭长;
邵振南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郝兴昆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顾永军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台庄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学东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1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